[實用新型]一種可移動式道路救援應急燈有效
| 申請號: | 202320696529.6 | 申請日: | 2023-04-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264157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27 |
| 發明(設計)人: | 石軍花;高健;周獻鋒;朱方艷;李忠慧;王宗寧;王帥;高翠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F21V21/14 | 分類號: | F21V21/14;F21V21/06;F21V17/12 |
| 代理公司: | 南京擎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465 | 代理人: | 馬嚴龍 |
| 地址: | 210042***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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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式 道路 救援 應急燈 | ||
1.一種可移動式道路救援應急燈,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頂部設有用于探照的照明裝置以及用于固定照明裝置的卡合部件,所述卡合部件位于所述照明裝置一側;
所述照明裝置包括應急燈支架以及兩個固定板(2),兩個所述固定板(2)固定于所述底板(1)頂部,所述應急燈支架位于所述兩個固定板(2)之間,所述應急燈支架通過固定件(3)與兩個所述固定板(2)可拆卸連接,所述應急燈支架兩側開設有用于卡合的凹槽,所述應急燈支架頂部兩側均固定連接有照明燈(4),兩個所述照明燈(4)相對的一側固定設有卡合板(5),所述卡合板(5)以及底板(1)均開設有尺寸相同的限位槽,所述卡合板(5)通過限位件(6)與所述底板(1)相卡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式道路救援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應急燈支架包括安裝板(7)以及支撐板(8),所述支撐板(8)位于兩個所述固定板(2)之間,所述支撐板(8)通過固定件(3)與兩個所述固定板(2)可拆卸連接,所述安裝板(7)固定于所述支撐板(8)頂部,兩個所述照明燈(4)分別固定于所述安裝板(7)兩側,所述支撐板(8)兩側開設有用于卡合的凹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式道路救援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3)包括螺紋桿(9)以及限位塊(10),所述螺紋桿(9)一端貫穿支撐板(8)以及兩個固定板(2)一側,所述螺紋桿(9)與所述支撐板(8)以及兩個固定板(2)活動連接,所述限位塊(10)活動連接于所述螺紋桿(9)貫穿兩個固定板(2)的一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移動式道路救援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6)包括連接柱(11)以及兩個限位板(12),兩個所述限位板(12)分別固定于所述連接柱(11)兩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移動式道路救援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部件包括兩個固定桿(13),兩個所述固定板(2)均固定于所述底板頂部,兩個所述固定板(2)相對的一側均活動連接有伸縮桿(14),兩個所述伸縮桿(14)靠近固定桿(13)的兩端均固定連接有彈簧(15),所述彈簧(15)遠離伸縮桿(14)的一端與所述固定桿(13)一側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14)兩側為傾斜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動式道路救援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頂部開設有用于放置照明燈(4)的凹槽,且所述凹槽四周以及底部均設有用于保護照明燈(4)的防護軟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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