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有效
| 申請號: | 202320029333.1 | 申請日: | 2023-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007904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2 |
| 發明(設計)人: | 戴益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市韋恩丹尼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5/00 | 分類號: | B62B5/00;B62B3/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蘭鋒盛世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04 | 代理人: | 杜紀權 |
| 地址: | 2155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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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手推車 減震 底盤 | ||
1.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1)和頂板(2),所述底板(1)的底部四角轉動安裝有萬向輪(3),所述萬向輪(3)滑動安裝在商場超市的地面頂部,所述頂板(2)的頂部左側固定安裝有進料斗(4),所述頂板(2)的頂部右側固定安裝有把手(5);
減震組件,所述減震組件安裝在所述底板(1)和所述頂板(2)上;
導向組件,所述導向組件安裝在所述底板(1)和所述頂板(2)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組件包括第一安裝板(6)、第二安裝板(7)、第一定軸(8)、第二定軸(9)、第一連桿(10)、第二連桿(11)和第三定軸(12),所述第一安裝板(6)滑動安裝在所述底板(1)的頂部左側前后兩側和所述頂板(2)的底部左側前后兩側,所述第二安裝板(7)滑動安裝在所述所述底板(1)的頂部右側前后兩側和所述頂板(2)的底部右側前后兩側,所述第一定軸(8)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一安裝板(6)的內側之間,所述第二定軸(9)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二安裝板(7)的內側之間,所述第一連桿(10)的一端轉動安裝在上方所述第一定軸(8)的外側前后兩側,所述第一連桿(10)的一端轉動安裝在下方所述第二定軸(9)的外側前后兩側,所述第二連桿(11)的一端轉動安裝在下方所述第一定軸(8)的外側前后兩側,所述第二連桿(11)的一端轉動安裝在上方所述第二定軸(9)的外側前后兩側,所述第三定軸(12)的一端轉動安裝在前方所述第二連桿(11)的前側中間處,所述第三定軸(12)的一端轉動安裝在后方所述第二連桿(11)的前側中間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組件還包括第三安裝板(13)、第四定軸(14)和氣壓桿(15),所述第三安裝板(13)固定安裝在所述底板(1)的頂部四角,所述第四定軸(14)固定安裝在前后兩側所述第三安裝板(13)的內側之間,所述氣壓桿(15)的一端轉動安裝在所述第四定軸(14)的外側,所述氣壓桿(15)的一端轉動安裝在所述第三定軸(12)的外側中間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組件還包括彈性板(16),所述彈性板(16)的截面形狀為半橢圓形,所述彈性板(16)采用65Mn材料制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10)和所述第二連桿(11)的長度相同,所述第一連桿(10)和所述第二連桿(11)的初始夾角為二十五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氣壓桿(15)的初始夾角為九十度,所述氣壓桿(15)的內部設置有氮氣,所述氣壓桿(15)的內部初始壓強設置為兩個大氣壓強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組件包括導向桿(17)和彈簧(18),所述導向桿(17)固定安裝在所述底板(1)的頂部四角,所述彈簧(18)套接在所述導向桿(17)的外側,所述彈簧(18)的一端固定安裝在所述底板(1)的頂部,所述彈簧(18)的一端固定安裝在所述頂板(2)的底部,所述頂板(2)滑動安裝在多個所述導向桿(17)的外側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商超手推車用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桿(17)的頂端高度略高于所述頂板(2)的頂部高度,所述導向桿(17)的表面設置有聚四氟乙烯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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