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災后事故現場搜救用智能頭盔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310518110.6 | 申請日: | 2023-05-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268684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4 |
| 發明(設計)人: | 劉松國;孫凡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之江實驗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2B3/04 | 分類號: | A42B3/04 |
| 代理公司: | 南京中高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2333 | 代理人: | 曾路路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事故現場 搜救 智能 頭盔 系統 | ||
1.一種災后事故現場搜救用智能頭盔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人員信息采集模塊、影像信息采集模塊、設備信息采集模塊、搜救采集模塊、環境信息采集模塊、數據處理模塊、總控模塊與信息發送模塊;
所述人員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搜救人員的人員信息,人員信息包括搜救時長信息、人體基本信息與人員實時位置信息;
所述影像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實時影像信息,所述設備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設備信息;
所述環境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搜救位置的環境信息,所述搜救采集模塊用于采集搜救設備采集到的搜救信息,搜救設備包括聲波探測儀、光學聲波探測儀與紅外線探測儀;
所述數據處理模塊用于對人員信息、搜救信息、實時影像信息、設備信息與設備信息進行處理生成第一提示信息、第二提示信息、第三提示信息與第四提示信息;
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第二提示信息、第三提示信息與第四提示信息生成后,總控模塊即控制信息發送模塊將上述信息發送到預設接收終端;
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的具體處理過程如下:
步驟一:提取出采集到的人員信息,從人員信息中獲取到搜救時長信息、人體基本信息與人員實時位置信息,人體基本信息包括人員血壓、體溫信息、心率和血氧濃度;
步驟二:當搜救時長信息大于預設值a1時,即生成第一提示信息,此時搜救人員返回繼續執行搜救時,再采集其實時的人體基本信息,當其人體基本信息正常時,即允許繼續進行搜索;
步驟三:當搜救時長信息大于預設值a2時,再次生成第一提示信息,此時無論人體基本信息為何值時,均強制停止該搜救人員搜救設備權限,同時向人員分配平臺發送人員實時位置信息,人員分配平臺重新進行搜救人員分配,并向被分配人員發送被替換人員的實時位置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災后事故現場搜救用智能頭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的處理過程如下:提取出采集到的搜救信息,搜救信息為搜救設備中的聲波探測儀、光學聲波探測儀或紅外線探測儀采集到的遇險者信息,當發現遇險者信息時,提取出遇險者位置,以遇險者位置為中心,以預設距離為半徑向該半徑內的所有佩戴智能頭盔的搜救人員發送輔助求援信息,即第二提示信息;
當第二提示信息發出后,到達遇險者位置的搜救人員超過預設值時,即生成停止前往提示,提示正在前往遇險者位置的搜救人員停止前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災后事故現場搜救用智能頭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提示信息的具體處理過程如下:提取出采集到實時影像信息,實時影像信息為設置在智能頭盔上紅外攝像頭采集,對實時影像信息進行人體模型識別,識別出人體模型時,提取出識別出的人體模型數量信息,當人體模型數量為單個時,即生成第三提示信息,提示搜救人員對識別出人體模型的人員進行救護,當人體模型數量大于等于2時,即再進行優先救護特征分析,獲取到優先救護特征評估分,之后根據優先救護特征評估分的大小選定優先救護人員,之后第三提示信息,提示救護人員按照第三提示信息分配的救護順序進行救護進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災后事故現場搜救用智能頭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體模型識別的識別過程如下:在數據處理模塊中預先導入了人體模型信息,人體模型信息包括不同姿態的人體整體模型、人體頭部模型、手掌手臂模型、軀體模型與腿部模型,當實時影像信息中匹配出不同姿態的人體整體模型、人體頭部模型、手掌手臂模型、軀體模型與腿部模型中的任意一個時,即表示識別出人體模型信息;
所述優先救護特征分析的具體過程如下:提取出識別出人體模型信息的實時影像信息,實時影像信息通過紅外攝像頭采集,其同時能夠識別到被救護人的體溫信息,即獲取到第一優先救護特征,再對實時影像信息進行預設顏色的面積采集,獲取到第二優先救護特征;
根據第一優先救護特征的體溫信息,以及第二優先救護特征的預設顏色面積,確定優先救護特征評估分。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災后事故現場搜救用智能頭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提示信息生成,且救援人員對目標人員進行過救援處理后,被救援人員無法及時轉移時,即進行已救援區域標記,并將已救援區域標記發送給預設范圍內的其他搜救人員。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災后事故現場搜救用智能頭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提示信息包括設備提示信息與環境提示信息,所述第四提示信息的具體處理過程如下:提取出采集到的設備信息,設備信息包括設備受力信息、設備佩戴信息與設備剩余能源信息,其中設備佩戴信息包括設備已佩戴、設備未佩戴與設備佩戴松動,當設備受力信息大于預設值時,提取出設備佩戴信息,當設備佩戴信息為設備未佩戴或設備佩戴松動時,即發送設備提示信息到對應的智能頭盔,搜救人在接收到設備提示信息后需在預設時長內回復,當預設時長內未回復時,即生成佩戴人員警示信息,當設備剩余能源小于預設值時,即也生成設備提示信息,該設備提示信息無需回復;
提取出采集到的環境信息,環境信息為搜救位置的環境粉塵濃度信息、溫度信息與降水信息,當搜救位置的環境粉塵濃度信息、溫度信息與降水信息中任意一個大于預設值時,即生成環境提示信息;
當環境粉塵濃度信息大于預設值生成環境提示信息后,同時向搜救人員發送佩戴防具提示信息,并同步播報佩戴步驟信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之江實驗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未經之江實驗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310518110.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小型自動吹瓶設備
- 下一篇:清潔器吸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