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熔化爐、玻璃制品的制造設備和玻璃制品的制造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310088338.6 | 申請日: | 2023-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621424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22 |
| 發明(設計)人: | 增田健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AGC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3B5/00 | 分類號: | C03B5/00;C03B5/16;C03B5/235;C03C3/091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青;安翔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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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熔化爐 玻璃制品 制造 設備 方法 | ||
1.一種玻璃熔化爐,其中,所述玻璃熔化爐具有彼此相對的上游壁和下游壁、以及彼此相對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
在所述第一側壁上配置有包含氧氣助燒燃燒器和空氣助燒燃燒器的第一燃燒器組,在所述第二側壁上配置有包含氧氣助燒燃燒器和空氣助燒燃燒器的第二燃燒器組,
由所述第一燃燒器組和所述第二燃燒器組供給的每1小時的總燃燒熱量的70%以上由所述氧氣助燒燃燒器供給,
所述第一側壁和/或所述第二側壁具有將燃燒廢氣排出到體系外的排氣口,將最靠近所述上游壁的所述排氣口稱為特定排氣口,
將從所述上游壁到所述下游壁的距離設為L、將該L的方向稱為延伸方向、并將所述第一燃燒器組中的位于最上游側的燃燒器稱為第一最上游燃燒器時,該第一最上游燃燒器配置在沿著所述延伸方向距離所述上游壁0.15L以內的位置,
所述第一最上游燃燒器為空氣助燒燃燒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爐,所述第一最上游燃燒器配置在所述特定排氣口的上游。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熔化爐,其中,在將所述第二燃燒器組中的位于最上游側的燃燒器稱為第二最上游燃燒器時,該第二最上游燃燒器配置在沿著所述延伸方向距離所述上游壁0.15L以內的位置,
該第二最上游燃燒器為空氣助燒燃燒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熔化爐,其中,所述第二最上游燃燒器配置在所述特定排氣口的上游。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熔化爐,其中,所述特定排氣口配置在沿著所述延伸方向距離所述上游壁0.3L~0.7L的位置。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熔化爐,其中,
在所述第一側壁上設置有1個或2個以上的第一排氣口,
在所述第二側壁上設置有1個或2個以上的第二排氣口。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熔化爐,其中,
所述第一排氣口和所述第二排氣口各存在一個,
所述第二排氣口配置在在所述延伸方向上相對于所述第一排氣口偏移0L~0.2L的位置。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熔化爐,其中,在將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二側壁之間的距離設為寬度W時,L/W=2~5。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熔化爐,其中,在所述上游壁與所述下游壁之間具有引導熔融玻璃的分隔壁,
所述熔融玻璃在通過所述分隔壁時,在該玻璃熔化爐的底部流動。
10.一種制造裝置,其為玻璃制品的制造設備,其中,所述制造裝置具有:
玻璃熔化爐、
成形裝置、和
連接所述玻璃熔化爐和所述成形裝置的輸送裝置,
所述玻璃熔化爐為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熔化爐。
11.一種制造方法,其為玻璃制品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制造方法具有:
熔化工序、
輸送工序、和
成形工序,
在所述熔化工序中使用了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熔化爐。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
所述玻璃制品由無堿玻璃構成,
以氧化物基準的質量%計,該無堿玻璃含有:
SiO2:54%~73%、
Al2O3:10%~23%、
B2O3:0.1%~12%、
MgO:0~12%、
CaO:0~15%、
SrO:0~16%、和
BaO:0~15%,并且
MgO+CaO+SrO+BaO為8%~26%。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玻璃制品的β-OH在0.3mm-1~0.45mm-1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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