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測量微量分光光度計的光路長度的設備及微量分光光度計有效
| 申請號: | 202223218833.4 | 申請日: | 2022-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122022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02 |
| 發明(設計)人: | 郭一鳴 | 申請(專利權)人: | 賽默飛世爾(上海)儀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21/01 | 分類號: | G01N21/01;G01N21/31;G01N21/33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江漪 |
| 地址: | 201206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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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測量 微量 分光 光度計 長度 設備 | ||
1.一種用于測量微量分光光度計的光路長度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量分光光度計包括成對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上表面與具有發射端的第一光學元件以及具有接收端的第二光學元件中的一者相連,而所述下表面與其中的另一者相連,所述上表面和所述下表面相距一光路長度,樣品能以液柱的形式保持于所述上表面和所述下表面之間,所述設備包括:
光源,用于照亮光路長度區域,所述光路長度處于所述光路長度區域內;
成像裝置,所述成像裝置構造成能獲取所述光路長度區域的圖像;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成像裝置通信連接,并且配置成能通過所述圖像確定所述光路長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裝置包括鏡頭組件和相機組件,所述鏡頭組件與所述相機組件集成在一起或者固定地設置在一起,其中,所述鏡頭組件比所述相機組件更靠近所述光路長度區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組件包括遠心鏡頭。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與所述鏡頭組件的光軸同軸設置的LED光源。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光反射元件,所述第一光反射元件與所述光源布置在關于所述光路長度區域的相對兩側上,而所述成像裝置與所述光源布置在關于所述光路長度區域的同側上。
6.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裝置與所述光源布置在關于所述光路長度區域的相對兩側上。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從所述光源到所述成像裝置的光路上還布置有其它的光反射元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量分光光度計包括多通道的檢測設備,在每個通道的檢測設備中分別設有成對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及與其對應的光路長度,所述控制裝置能借助由所述成像裝置拍攝的圖片來分別確定針對每個通道的檢測設備的光路長度。
9.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裝置包括對焦驅動機構,所述對焦驅動機構能驅動所述鏡頭組件和所述相機組件沿光軸移動,以進行自動對焦。
10.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鏡頭組件上設有用于安裝所述光源的接口。
11.一種微量分光光度計,其特征在于,包括:
成對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上表面與具有發射端的第一光學元件以及具有接收端的第二光學元件中的一者相連,而所述下表面與其中另一者相連,所述上表面和所述下表面相距一光路長度,樣品能以液柱的形式保持于所述上表面和所述下表面之間,
用于測量光路長度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
光源,用于照亮光路長度區域,所述光路長度處于所述光路長度區域內;
成像裝置,所述成像裝置構造成能獲取所述光路長度區域的圖像;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成像裝置通信連接,并且配置成能通過所述圖像確定所述光路長度。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微量分光光度計,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量分光光度計還包括用于致動所述上表面和所述下表面中的至少一者的致動機構,以能產生不同的光路長度。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微量分光光度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集成有所述設備的所述控制裝置,并且設置成能通過所確定的所述光路長度來校準所述微量分光光度計所測得的樣品吸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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