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222964346.6 | 申請日: | 2022-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8952342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02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廣健;張弘揚;周小燕;鄭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3F1/00 | 分類號: | E03F1/00;E03F5/10;E03F5/14;E03F5/22;E01D19/08;E02D29/045;B01D36/04;A01G25/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3 | 代理人: | 朱盈盈 |
| 地址: | 310006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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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結合 地下 綜合 工程 雨水 用處 系統 | ||
1.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高架雨水收集系統(1)、高架雨水回用系統(2)和超標雨水排放系統(3),高架雨水收集系統(1)、高架雨水回用系統(2)和超標雨水排放系統(3)分別與地下綜合管廊(4)的雨水艙(41)連接;
高架雨水收集系統(1)包括高架排水管(11)、旋流過濾器(12)、高架清水管(13)、高架污水管(14)、高架雨水方井(15)、高架沉砂方井(16)和雨水艙檢查井(17),高架排水管(11)的一端連接高架(5)的排水口,另一端通過旋流過濾器(12)分別連接高架清水管(13)和高架污水管(14),高架清水管(13)連接高架雨水方井(15),高架污水管(14)連接高架沉砂方井(16),高架雨水方井(15)通過雨水管與雨水艙檢查井(17)連接,雨水艙檢查井(17)與雨水艙(41)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高架雨水回用系統(2)包括雨水回用井(22)和設于雨水回用井(22)內的雨水回用泵(221),雨水回用井(22)與雨水艙(41)連通,雨水回用泵(221)連接用于澆灌植物的雨水回用管道(21),雨水回用管道(21)延伸至路面及高架(5)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雨水回用井(22)的底部通過進水堰(222)分成水泵進水區和沉砂區,雨水回用泵(221)設于水泵進水區內,沉砂區與雨水艙(41)相鄰,進水堰(222)堰頂的標高高于雨水艙(41)的底板高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雨水艙檢查井(17)內設有沉砂區,雨水艙檢查井(17)的頂部設有彎管型通氣管(17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超標雨水排放系統(3)包括超標雨水排放井(31)和排放管(32),超標雨水排放井(31)與雨水艙(41)連通,超標雨水排放井(31)通過排放管(32)與河道(6)連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超標雨水排放井(31)內設有沉砂區,排放管(32)朝向河道(6)的端部設有出口止回拍門(321)。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結合高架和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雨水回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雨水回用管道(21)上設有閘閥和止回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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