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彈藥激光銷毀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22539690.0 | 申請日: | 2022-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8732381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4 |
| 發明(設計)人: | 黃國溪;張帆;何好;周威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公大激光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S3/00 | 分類號: | H01S3/00;G02B7/09;G02B15/14;F42D5/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沙井***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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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彈藥 激光 銷毀 裝置 | ||
1.一種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主體模塊(1)和輔助模塊(2),所述主體模塊(1)包括光纖激光器(101)、鐳射頭(102),所述光纖激光器(101)前方連接鐳射頭(102);
所述鐳射頭(102)包括鏡頭組件,所述鏡頭組件包括準直鏡(1021)、前鏡片(1023)和后鏡片(1024),所述前鏡片(1023)、后鏡片(1024)和準直鏡(1021)為同軸安裝,所述前鏡片(1023)位于準直鏡(1021)的前方,所述后鏡片(1024)位于前鏡片(1023)的前方;
前鏡片(1023)的焦距為負值,后鏡片(1024)的焦距為正值,前鏡片(1023)和后鏡片(1024)之間的距離可調,前鏡片(1023)和后鏡片(1024)組合形成聚焦鏡頭組(1022);
所述鐳射頭(102)前方具有非有效工作區間d,在非有效工作區間d遠離鐳射頭(102)的一側為有效工作區間D。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有效工作區間d為10~50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有效工作區間d為20~40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工作區間D大于300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工作區間D大于500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后鏡片(1024)的徑長相比前鏡片(1023)的徑長要長。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鐳射頭(102)還包括延焦鏡片(1025),所述延焦鏡片(1025)和前鏡片(1023)、后鏡片(1024)、準直鏡(1021)同軸安裝,所述延焦鏡片(1025)為凸透鏡,所述延焦鏡片(1025)位于后鏡片(1024)的前方,且所述延焦鏡片(1025)位于后鏡片(1024)的焦點的外側,所述延焦鏡片(1025)的彎曲度小于所述后鏡片(1024)的彎曲度。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焦鏡片(1025)為平凸透鏡。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焦鏡片(1025)為凹透鏡,所述延焦鏡片(1025)為凹透鏡位于后鏡片(1024)的焦點的內側,且經過延焦鏡片(1025)的光束仍然可以在外側形成焦點。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彈藥激光銷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焦鏡片(1025)為平凹透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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