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21009931.4 | 申請日: | 2022-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7090860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2 |
| 發明(設計)人: | 韓亮;韓仲明;孫克寧;喬金碩;卓彥伶;楊嘉瑞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大學第三臨床醫學院) |
| 主分類號: | A61B17/56 | 分類號: | A61B17/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86 | 代理人: | 和歡慶 |
| 地址: | 10019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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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眼眶 骨折 復位 裝置 | ||
1.一種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柄(1)、滑動架(2)、導軌(3)、支撐桿(4);
所述手柄(1)設于所述導軌(3)的一端,所述滑動架(2)設于所述導軌(3)外表面;
所述支撐桿(4)設于所述導軌(3)的內部,一端與所述手柄(1)連接,另一端卡在所述導軌(3)的端口外部;
所述導軌(3)和所述支撐桿(4)均同所述手柄(1)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螺絲(5),所述導軌(3)和所述支撐桿(4)均通過所述螺絲(5)同所述手柄(1)連接;所述滑動架(2)的兩端均設有指環(2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3)包括內套管(31)、中套管(32)和外套管(33);
所述內套管(31)、所述中套管(32)和所述外套管(33)均為中空柱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套管(31)位于所述中套管(32)內部,所述內套管(31)包括內套管一段(311)和內套管二段(312);
所述內套管一段(311)和所述內套管二段(312)直徑相同;
所述內套管二段(312)的長度大于所述內套管一段(311)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套管一段(311)的第一端與所述手柄(1)通過所述螺絲(5)進行固定連接;所述內套管二段(312)的第一端與所述內套管一段(311)的第二端不接觸,兩個所述內套管二段(312)的第二端的端口反向彎曲90°后能位于同一條直線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架(2)的中間位置連接在所述內套管二段(312)外表面上。
7.根據權利要求4-6任一項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套管(32)位于所述外套管(33)的內部,軸向長度超過內套管二段(312)的第一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套管(33)包括槽口(331)和刻度尺(332);
所述槽口(331)為滑動架(2)的滑動軌道;
所述刻度尺(332)可測量所述滑動架(2)的移動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槽口(331)的長度為所述滑動架(2)的軸向長度和所述內套管一段(311)的第二端與所述內套管二段(312)的第一端的間距之和。
10.根據權利要求4-9任一項所述的用于眼眶壁骨折的復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4)的一端為凹型圓盤,所述圓盤的直徑大于所述內套管二段(312)的柱體外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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