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超高層建筑的施工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20448641.3 | 申請日: | 2022-03-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6840692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28 |
| 發明(設計)人: | 朱彥霖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21/16 | 分類號: | E04G21/16;E02D27/42;E04G11/28;E04F17/00;B66C23/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田世瑢;唐曉麗 |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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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超高層建筑 施工 裝置 | ||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超高層建筑的施工裝置,包括連接建筑物本體的內爬式塔式起重機,所述建筑物本體設置有核心筒,所述核心筒內設置有連梁,所述連梁固定連接有鋼梁基礎,所述鋼梁基礎的兩端通過所述連梁固定連接在所述核心筒內,所述內爬式塔式起重機通過所述鋼梁基礎與所述建筑物本體的核心筒連接,其中,內爬式塔式起重機以鋼梁基礎做支撐,鋼梁基礎以連梁作為支撐,以此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和塔身爬升工作,并且由于選用內爬式塔式起重機,鋼梁基礎定位于超高層建筑核心筒內連梁上,避開將基礎定位在電梯井道部位對于井道處爬模安裝施工的不利影響。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建筑施工裝置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超高層建筑的施工裝置。
背景技術
超高層建筑指40層以上,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超高層建筑最顯著的特點就是高聳向上發展、體態纖細,相對于建筑的總體高度而言,塔樓的平面尺寸、樓層面積相對不會太大。
現有的常規塔式起重機的施工依賴于基礎定位和附墻裝置,存在工序繁瑣施工成本高的問題。常規的塔式起重機在進行超高層建筑施工時,通常需要基礎定位和設置附墻裝置,存在施工工序繁瑣、成本高、安全性不佳等問題,由于超高層建筑的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基礎的平面尺寸一般為9m×9m以上,平面尺寸較大容易遇到基坑側壁,影響基礎受力,所以基礎定位較難選到合適的位置,即使找到合適的位置,塔式起重機的標準節也要穿地下室結構和地上結構,需要對標準節穿結構部位進行回頂設置,回頂費用較高,施工成本增加,同時標準節遇結構處預留的預留洞需要等到塔式起重機拆除之后才能修補預留洞,對于現場施工來說安全性較低;而塔式起重機基礎定位在塔樓地下室底板上,底板作為塔式起重機的基礎承臺,基礎澆筑前預埋支腿,通常情況下塔式起重機基礎比底板提前澆筑,容易與后澆筑的底板產生施工縫,降低地下室底板的防水性能;此外,混凝土基礎無法重復使用,增大了施工步驟耗時及施工成本,基礎定位在電梯井道部位也會存在影響井道處爬模安裝施工的問題,此外,塔式起重機的附墻裝置需要提前預埋會影響鋁合金模板安裝,增加施工工序和施工難度,影響施工進度,附墻裝置的租賃也會增加施工成本。
此外,由于塔式起重機頂升耗時長,常規的塔式起重機進行超高層建筑施工的方式還存在使用效率低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超高層建筑塔式起重機施工裝置,解決超高層建筑使用附著式塔式起重機安裝部署不便的問題。
一種超高層建筑的施工裝置,包括連接建筑物本體的內爬式塔式起重機,所述建筑物本體設置有核心筒,所述核心筒內設置有連梁,所述連梁固定連接有鋼梁基礎,所述鋼梁基礎的兩端通過所述連梁固定連接在所述核心筒內,所述內爬式塔式起重機通過所述鋼梁基礎與所述建筑物本體的核心筒連接。
優選的,所述鋼梁基礎為箱型梁結構,所述鋼梁基礎的兩端通過預埋件與所述連梁固定連接,所述預埋件設置有錨板和直錨筋,所述錨板設置有沿陣列排布的安裝孔,所述直錨筋穿過所述安裝孔后與所述錨板焊接固定,所述直錨筋由所述錨板背側向外延伸,所述預埋件通過所述直錨筋預埋固定在所述連梁上。
優選的,所述鋼梁基礎的數量為兩個,所述內爬式塔式起重機設置有內爬框,所述內爬框的相對兩側緣的下方各設置有一個鋼梁基礎。
優選的,所述鋼梁基礎的頂部焊接有馬鐙,所述馬鐙與所述內爬框的底部螺栓連接固定。
優選的,所述建筑物本體的結構處設置有用于讓所述鋼梁基礎穿行安裝的預留洞,所述預留洞呈矩形,所述預留洞的空間大于所述鋼梁基礎的橫截面積。
優選的,所述鋼梁基礎與所述連梁可拆卸地連接,所述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的塔身在向上爬升所述鋼梁基礎能夠從建筑物本體上拆除,所述預留洞能夠在所述鋼梁基礎拆除以后澆筑形成密封結構。
優選的,所述建筑物本體的側部還設置有吊運裝置,所述吊運裝置能夠將當前安裝層的鋼梁基礎在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爬升至上一安裝層以后吊運至上一安裝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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