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20116308.2 | 申請日: | 2022-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6967393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5 |
| 發明(設計)人: | 胡昌平;王洪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州市華宏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29/04 | 分類號: | B24B29/04;B24B41/02;B24B47/04;B24B55/06;B24B55/12;B24B41/06;B24B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奧肯律師事務所 11881 | 代理人: | 馬聰 |
| 地址: | 2625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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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鍛造 鋼球加 工用 拋光 裝置 | ||
1.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包括底座(5),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的頂端安裝有殼體(1),所述殼體(1)內部的頂端安裝有拋光頭(2),所述殼體(1)的兩側均設置有夾持結構(3),所述殼體(1)兩側的底端均設置有預留槽(8),所述殼體(1)內部兩側的底端均設置有清掃結構(4),所述底座(5)的頂端安裝有支撐座(6),且支撐座(6)的內部設置有調節結構(7),所述調節結構(7)包括伸縮桿(701),所述伸縮桿(701)安裝在支撐座(6)內部的底端,所述伸縮桿(701)的頂端安裝有齒條(702),且齒條(702)的頂端安裝有放置板(703),所述支撐座(6)內部的底端安裝有伺服電機(704),且伺服電機(704)的一端安裝有第一齒輪(705),所述伺服電機(704)輸出端的外部安裝有皮帶輪(709),且皮帶輪(709)內部的一側安裝有第四齒輪(708),所述調節結構(7)內部的一側安裝有第三齒輪(707),且第三齒輪(707)的一端安裝有第二齒輪(70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結構(3)包括螺紋桿(301),所述螺紋桿(301)均安裝在殼體(1)內部的兩側,所述螺紋桿(301)的一側均安裝有轉把(302),所述螺紋桿(301)的另一側均安裝有夾持塊(303),所述螺紋桿(301)的兩端均安裝有固定桿(304),且固定桿(304)的一端均安裝有限位塊(306),所述限位塊(306)的外部均設置有限位槽(305),且限位槽(305)均設置在殼體(1)內部兩端的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兩側的內部均設置有內螺紋,所述殼體(1)兩側內部的內螺紋和螺紋桿(301)相互適配,所述殼體(1)兩側內部的內螺紋和螺紋桿(301)構成螺紋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掃結構(4)包括滑槽(404),所述滑槽(404)均設置在殼體(1)兩端底部的兩側,所述滑槽(404)的內部貫穿有活動板(401),且活動板(401)的兩端均安裝有把手(402),所述活動板(401)的底端均安裝有掃刷(40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板(401)的外部橫截面小于滑槽(404)的內部橫截面,所述活動板(401)和滑槽(404)構成滑動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齒輪(707)、第四齒輪(708)均與齒條(702)相互嚙合,所述第三齒輪(707)、第四齒輪(708)均與齒條(702)構成傳動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鍛造鋼球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齒輪(705)和第二齒輪(706)相互嚙合,所述第一齒輪(705)和第二齒輪(706)構成傳動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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