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控制方法、按鈕自檢方法、自檢按鈕及控制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446368.1 | 申請日: | 2022-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729145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03 |
| 發明(設計)人: | 王剛;謝偉杰;張永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樓宇技術(廣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042 | 分類號: | G05B19/042 |
| 代理公司: | 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周清華 |
| 地址: | 51066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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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 方法 按鈕 自檢 控制器 | ||
1.一種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轎廂對講機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發送自檢觸發信號至按鈕控制器;所述自檢觸發信號用于指示所述按鈕控制器驅動電磁鐵供電回路閉合;其中,所述電磁鐵得電時磁性吸合間隔設置的按鈕本體,使所述按鈕本體下壓按鈕開關,所述按鈕開關生成下壓反饋信號;
在第一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情況下,判定所述按鈕開關發生故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情況下,判定所述按鈕開關發生故障的步驟,包括:
迭代執行在發送所述自檢觸發信號的第一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情況下,發送所述自檢觸發信號至所述按鈕控制器的步驟,直至滿足結束條件,所述結束條件為在發送所述自檢觸發信號的第一預設時間內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或迭代次數大于預設次數;
若迭代次數大于所述預設次數,則判定所述按鈕開關故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在發送所述自檢觸發信號的第一預設時間內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且所述迭代次數小于所述預設次數,則判定所述按鈕開關正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第一預設時間內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情況下,獲取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持續時間;
若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持續時間大于第二預設時間,則停止發送所述自檢觸發信號至所述按鈕控制器并控制轎廂對講機工作,所述第二預設時間大于所述第一預設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第一預設時間內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情況下,獲取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持續時間;
若所述下壓反饋信號的持續時間小于第二預設時間,則判定所述按鈕開關正常,所述第二預設時間大于所述第一預設時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判定所述按鈕開關故障的情況下,生成并發送報警信息至終端。
7.一種按鈕自檢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按鈕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轎廂對講機控制器發送的自檢觸發信號;
根據所述自檢觸發信號,驅動電磁鐵供電回路閉合;其中,所述電磁鐵得電時磁性吸合按鈕開關,使所述按鈕開關生成下壓反饋信號;
接收并發送所述下壓反饋信號至所述轎廂對講機控制器,使所述轎廂對講機控制器在發送所述自檢觸發信號后的第一預設時間內,若未接收到所述下壓反饋信號,則判定所述按鈕開關發生故障。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轎廂對講機控制器發送的自檢觸發信號,包括:
接收并驗證所述轎廂對講機控制器發送的自檢觸發信號;
當校驗通過時,獲取所述轎廂對講機控制器發送的自檢觸發信號。
9.一種自檢按鈕,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路板;
復位彈簧,一端固定連接所述電路板;
按鈕本體,與所述電路板間隔設置,且所述按鈕本體上設置有磁性件,且所述按鈕本體與所述復位彈簧的另一端固定連接;
按鈕開關,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
電磁鐵,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且所述電磁鐵與所述磁性件相對設置,所述電磁鐵得電時吸合所述磁性件,所述按鈕本體下壓所述按鈕開關,使所述按鈕開關生成下壓反饋信號;
按鈕控制器,通過所述電路板與所述電磁鐵和所述按鈕開關連接,所述按鈕控制器用于執行上述權利要求7-8中任一項所述的按鈕自檢方法。
10.一種控制器,包括存儲器和處理器,所述存儲器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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