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煙草產品涼味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282251.4 | 申請日: | 2022-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44888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9 |
| 發明(設計)人: | 童宇星;劉奔;徐耀威;陳一楨;魏爍果;俞洋;胡念武;劉雄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湖北新業煙草薄片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233/56 | 分類號: | C07D233/56;C11B9/00;A24B15/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趙青朵 |
| 地址: | 430040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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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煙草 產品 涼味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煙草產品涼味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涼味劑具有式Ⅰ所示結構:
2.一種煙草產品涼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薄荷醇與N,N'-羰基二咪唑混合,在有機堿催化劑的作用下發生反應,得到所述涼味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草產品涼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薄荷醇與N,N'-羰基二咪唑的摩爾比為1:(1~4)。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草產品涼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溶劑選自二氯甲烷、乙酸乙酯、四氫呋喃、甲苯、乙腈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草產品涼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堿催化劑選自吡啶、4-二甲氨基吡啶、三乙胺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有機堿催化劑與薄荷醇的摩爾比1:(10~100)。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草產品涼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的溫度為室溫。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草產品涼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的時間為2~3h。
8.權利要求1所述的式Ⅰ所示薄荷氧羰基咪唑化合物作為煙草產品涼味劑的應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產品為加熱不燃燒煙草產品。
10.一種加熱不燃燒煙草產品,其特征在于,包括加熱不燃燒煙草產品和添加于加熱不燃燒煙草產品的涼味劑;
所述涼味劑為權利要求1所述的涼味劑或者權利要求2~7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制備的涼味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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