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267816.1 | 申請日: | 2022-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596452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海濤;龔加文;姬海東;陳林;劉良春;向國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鐵建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9/00 | 分類號: | E21D9/00;E21D9/10;E21D9/12;E21D11/18;E21D20/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七源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14 | 代理人: | 張勇;鄒琦 |
| 地址: | 410100 湖南省長***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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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多功能 沖擊 設備 | ||
1.一種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盤系統(1)、破碎臂(2)、挖掘臂(3)、出渣系統(4)和拱錨系統(5),所述底盤系統(1)為移動載體,所述破碎臂(2)、挖掘臂(3)、出渣系統(4)和拱錨系統(5)均設置在所述底盤系統(1)上;
其中,所述破碎臂(2)包括活動臂架(2.1),所述活動臂架(2.1)一端通過第一回轉底座(2.2)設置在底盤系統(1)上,另外一端設有破碎機構(2.3);
所述挖掘臂(3)包括工作臂架(3.1),所述工作臂架(3.1)一端通過第二回轉底座(3.2)設置在底盤系統(1)上,另外一端設有挖斗(3.3);
所述出渣系統(4)包括鏟斗(4.1)和渣土輸送機(4.2),所述鏟斗(4.1)用于收集渣土并將渣土輸送到渣土輸送機(4.2)中;
所述拱錨系統(5)包括可滑動式設置在所述底盤系統(1)上的移動座(5.1),所述移動座(5.1)上設有拱架抓手(5.2)和錨桿機構(5.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臂架(2.1)包括主臂(2.11)、副臂(2.12)以及功能臂(2.13),所述主臂(2.11)一端鉸接設置在第一回轉底座(2.2)上,另外一端設有沿著主臂(2.11)周向回轉的回轉機構(2.14),所述副臂(2.12)一端鉸接設置在所述回轉機構(2.14)上,另外一端鉸接所述功能臂(2.13),所述功能臂(2.13)上設置破碎機構(2.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機構(2.3)為高頻破碎錘。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臂(2)設置在掘進方向的中心位置,且以破碎臂(2)為中心左右對稱各設有一個挖掘臂(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臂架(3.1)通過活動底座連接所述底盤系統(1),所述活動底座和底盤系統(1)之間設有偏擺油缸,所述工作臂架(3.1)和活動底座之間設有伸縮油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鏟斗(4.1)通過活動鉸連接所述底盤系統(1),所述底盤系統(1)上設有用于調節鏟斗(4.1)俯仰角度的俯仰油缸。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渣土輸送機(4.2)包括刮板輸送機(4.21)和皮帶輸送機(4.22),所述鏟斗(4.1)、刮板輸送機(4.21)和皮帶輸送機(4.22)依次連接實現渣土外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拱錨系統(5)還包括伸縮臂架(5.4)、拱錨底座(5.5)和工作吊籃(5.6),所述伸縮臂架(5.4)設置在移動座(5.1)上且鉸接有拱錨底座(5.5),所述拱錨底座(5.5)上設有拱架抓手(5.2)、錨桿機構(5.3)和工作吊籃(5.6)。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系統(1)包括履帶底盤總成(1.1)和設置在履帶底盤總成(1.1)上的主車架(1.2),所述破碎臂(2)、挖掘臂(3)、出渣系統(4)和拱錨系統(5)均設置在所述主車架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多功能沖擊裂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車架(1.2)下方設有用于支撐所述主車架(1.2)的支撐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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