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鋰離子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2211235797.4 | 申請日: | 2022-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2860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30 |
| 發明(設計)人: | 吳宇鵬;程俊;檀智祥;劉雅婷;陳傳林;韓恒;蘇俊;黃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天賜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D15/08 | 分類號: | C01D15/08;C01B25/30;C01G45/12;C01G51/00;C01G53/00;C01B25/45;C01D15/00;H01M10/0525;H01M4/505;H01M4/525;H01M4/58;H01M10/056;H01M4/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科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67 | 代理人: | 羅嘯秋 |
| 地址: | 51076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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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鋰離子電池 正極 材料 制備 方法 | ||
1.一種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將粉末狀的含鋰的電解鋁廢渣、含可溶性鈣鹽的溶液、粉末狀且過量的氧化鈣或氫氧化鈣混合,以使反應體系的pH值在反應過程中持續穩定在9~11;攪拌反應4-6小時,反應溫度為50~100℃,以使氟元素形成氟化鈣沉淀,過濾得到沉淀和濾液;
可溶性鈣鹽中鈣離子的摩爾量與電解鋁廢渣中氟元素的摩爾比為1:1~3;
含可溶性鈣鹽的溶液和電解鋁廢渣的體積重量比為30~50mL/g;
步驟2:將濾液和可溶性碳酸鹽或可溶性磷酸鹽反應,得到碳酸鋰或磷酸鋰沉淀以及母液;
步驟3:將碳酸鋰或磷酸鋰沉淀提純,作為原料制備得到離子電池的電解液中的鋰鹽,或,作為鋰離子電池的正極材料的制備原料制備得到正極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可溶性鈣鹽為氯化鈣、硝酸鈣、醋酸鈣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的濾液在和可溶性碳酸鹽或可溶性磷酸鹽反應之前,向濾液中加入氟化鋰、氟化鈉或氟化鉀,以完全沉淀濾液中的鈣離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鋁廢渣為去除鐵粉的電解鋁廢渣,所述電解鋁廢渣中各元素的質量百分比含量為:
F 40-50%;
Al 10-20%;
Na 20-30%;
CaO 2-5%;
Li 1%-3%;
余量其他雜質。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的反應溫度為80~9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濾液和可溶性碳酸鹽或可溶性磷酸鹽反應之前,所述濾液經過濃縮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溶性碳酸鹽為碳酸鈉、碳酸鉀或碳酸銨;所述可溶性磷酸鹽為磷酸鈉、磷酸鉀或磷酸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經過提純后的碳酸鋰或磷酸鋰沉淀,經過干燥處理,其純度大于99%。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酸鋰作為正極材料的鋰源;所述正極材料為錳酸鋰、鈷酸鋰、鎳酸鋰或磷酸鐵鋰。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酸鋰作為正極材料的改性材料;
將碳酸鋰、正極材料以0.1-5:100的比例混合,在600-1000℃的條件下焙燒,得到碳酸鋰改性的正極材料。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酸鋰作為電解液中鋰鹽的制備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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