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系統、方法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216017.1 | 申請日: | 2022-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520122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27 |
| 發明(設計)人: | 趙強;趙朝善;王昕雨;劉軍;虢慶祥;馬蓬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濰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23 | 分類號: | B60R16/02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蔡舒野 |
| 地址: | 261061 山東省濰坊***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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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料電池 車輛 系統 檢測 方法 存儲 介質 | ||
1.一種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系統包括控制模塊、燃料電池車輛、加氫站以及監管檢測模塊;所述控制模塊分別與所述燃料電池車輛、所述加氫站以及所述監管檢測模塊通信連接;
所述控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燃料電池車輛發送的儲氫系統定檢信息,并根據所述儲氫系統定檢信息生成車輛待檢信息;還用于將所述車輛待檢信息發送至所述監管檢測模塊;還用于接收所述加氫站反饋的氫氣加注信息,并根據所述氫氣加注信息判斷所述儲氫系統是否處于健康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電池車輛包括儀表盤,所述儀表盤用于顯示所述控制模塊生成的所述車輛待檢信息;還用于在所述儲氫系統未處于健康狀態時,顯示出所述儲氫系統的故障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監管檢測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車輛待檢信息判斷出所述燃料電池車輛完成車輛檢驗后,生成所述燃料電池車輛的車輛已檢信息,并控制所述控制模塊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正常加氫指令,以根據所述正常加氫指令控制所述加氫站執行相應的加氫操作。
4.一種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方法,應用于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所述燃料電池車輛發送的儲氫系統定檢信息,并根據所述儲氫系統定檢信息生成車輛待檢信息;
將所述待檢信息發送至監管檢測模塊,所述監管檢測模塊根據所述車輛待檢信息判斷出所述燃料電池車輛是否完成車輛檢驗;
獲取所述加氫站反饋的氫氣加注信息,并根據所述氫氣加注信息判斷所述儲氫系統是否處于健康狀態;
根據判斷出所述燃料電池車輛是否完成車輛檢驗,或判斷出所述儲氫系統是否處于健康狀態的結果,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正常加氫指令或暫停加氫指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所述燃料電池車輛發送的儲氫系統定檢信息,并根據所述儲氫系統定檢信息生成車輛待檢信息,包括:
接收所述燃料電池車輛發送的儲氫系統定檢信息,并根據所述儲氫系統定檢信息確定所述儲氫系統各部件的上次檢驗時間、檢驗周期以及下次檢驗時間;
基于所述上次檢驗時間、所述檢驗周期以及所述下次檢驗時間生成車輛待檢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判斷出所述燃料電池車輛是否完成車輛檢驗,或判斷出所述儲氫系統是否處于健康狀態的結果,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正常加氫指令或暫停加氫指令,包括:
若判斷出所述燃料電池車輛未完成車輛檢驗,則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暫停加氫指令,以控制所述加氫站執行所述暫停加氫指令,停止向所述燃料電池車輛加氫;
若判斷出所述燃料電池車輛完成車輛檢驗,則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正常加氫指令,以根據所述正常加氫指令控制所述加氫站執行相應的加氫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判斷出所述燃料電池車輛是否完成車輛檢驗,或判斷出所述儲氫系統是否處于健康狀態的結果,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正常加氫指令或暫停加氫指令,包括:
若判斷出所述儲氫系統處于健康狀態,則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正常加氫指令,以根據所述正常加氫指令控制所述加氫站執行相應的加氫操作;
若判斷出所述儲氫系統未處于健康狀態,則向所述加氫站發送暫停加氫指令,以控制所述加氫站執行所述暫停加氫指令,停止向所述燃料電池車輛加氫。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電池車輛儲氫系統的檢測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儲氫系統未處于健康狀態時,通過所述燃料電池車輛的儀表盤顯示出所述儲氫系統的故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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