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及其應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097274.8 | 申請日: | 2022-09-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6260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20 |
| 發明(設計)人: | 姜海濤;肖崇豪;劉勇;吳燕;彭麗婷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愛車小屋電子商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3/00 | 分類號: | B60H3/00;A61L9/1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專利事務所 44242 | 代理人: | 李燕娥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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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載 香薰公仔 及其 應用 方法 | ||
1.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其特征在于,包括玩具公仔、香珠包、磁鐵、夾持部及滴液瓶;
所述玩具公仔的腹部的中軸線處設有可開合開口;
所述香珠包設置于所述玩具公仔內的空腔中,所述玩具公仔的頭部設置有磁鐵固定腔,所述磁鐵固定設置于所述磁鐵固定腔內靠近所述頭部背面的內壁上;
所述夾持部與所述磁鐵進行磁吸式連接,且所述夾持部固定于所述玩具公仔的外側面,以通過夾持部對所述玩具公仔以及所述玩具公仔內的香珠包進行固定;所述滴液瓶用于滴加香薰液至所述香珠包;
所述香珠包設置有放置香料的容納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開合開口處設有拉鏈,所述拉鏈可對所述可開合開口進行打開或閉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開合開口處設有紐扣,所述紐扣可對所述可開合開口進行打開或閉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開合開口設有魔術貼,所述魔術貼可對所述可開合開口進行打開或閉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其特征在于,所述磁鐵縫合固定于所述磁鐵固定腔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其特征在于,所述玩具公仔的頭部設置有長條形的絲帶,所述絲帶的中段與所述玩具公仔的頭部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載香薰公仔,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包括第一夾片、第二夾片、基片,所述第一夾片與所述第二夾片由同一塊金屬片彎折而形成,所述第一夾片、所述第二夾片設置固定在所述基片的一側;
所述第一夾片與所述第二夾片表面設置有硅膠套;
所述基片設置為可被磁鐵吸引的正方形金屬片。
8.一種車載香薰公仔的應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車載香薰公仔,所述方法包括:
將所述夾持部夾持固定于目標固定件上;
通過所述磁鐵與所述夾持部之間的吸附作用,將放置有香珠包的玩具公仔固定于所述目標固定件上;
將所述玩具公仔從所述夾持部取下;
打開所述可開合開口,通過滴液瓶滴加香薰液至所述玩具公仔的香珠包上;
關閉所述可開合開口并將通過所述磁鐵與所述夾持部之間的吸附作用,將放置有香珠包的玩具公仔重新固定于所述目標固定件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載香薰公仔的應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玩具公仔從所述夾持部取下;
打開所述可開合開口并將所述玩具公仔內放置的香珠包取出;
更換新的香珠包并放置于所述玩具公仔的空腔內;
關閉所述可開合開口并將通過所述磁鐵與所述夾持部之間的吸附作用,將放置有香珠包的玩具公仔重新固定于所述目標固定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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