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退改規則的結構化展示方法、系統、存儲介質與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726403.9 | 申請日: | 2022-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129489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30 |
| 發明(設計)人: | 王宇宏;劉中一;朱海玲;林騁;劉蓓;韓越;趙文桐;王偉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54 | 分類號: | G06F9/54;G06F16/26;G06N5/04;G06Q30/00;G06Q30/06;G06Q50/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馬小青 |
| 地址: | 100085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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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規則 結構 展示 方法 系統 存儲 介質 電子設備 | ||
1.一種退改規則的結構化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退改規則為飛機航運的運價的退改規則,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請求報文,所述請求報文中包括運價信息,所述運價信息用于匹配對應的退改規則;
根據所述請求報文中的所述運價信息,從數據庫中匹配對應的數據表集合,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存儲有所述退改規則,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包括至少兩個數據表;
當所述數據表集合中的各數據表均已經完成結構化處理時,拼裝形成響應報文,以對存儲有所述退改規則的所述數據表集合進行結構化展示;當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存在未完成結構化處理的數據表時,拼裝形成報錯報文,所述報錯報文用于指示暫無所述退改規則的結構化內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庫中包括以下至少兩類數據表:第一類數據表和第二類數據表;所述第一類數據表引用所述第二類數據表,所述第一類數據表已完成結構化處理;所述根據所述請求報文中的所述運價信息,從數據庫中匹配對應的數據表集合,具體包括:
確定所述運價信息對應的各所述第一類數據表;
從所述數據庫中查詢各所述第一類數據表分別引用的所述第二類數據表,使各所述第一類數據表和各所述第二類數據表形成所述數據表集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當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存在未完成結構化處理的數據表時,拼裝形成報錯報文,具體包括:
當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存在至少一個所述第二類數據表未完成結構化處理時,確定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存在未完成結構化處理的數據表,拼裝形成所述報錯報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拼裝形成報錯報文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對未完成結構化處理的所述第二類數據表進行人工結構化處理。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未完成結構化處理的所述第二類數據表進行人工結構化處理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對所述人工結構化處理后的所述第二類數據表的真實性進行驗證;
當驗證通過時,將所述人工結構化處理后的所述第二類數據表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存在所述第一類數據表所引用的第二類數據表在所述數據庫中缺失時,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請求報文中的所述運價信息或指定的時間范圍中的至少一項,獲取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
對獲取的所述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進行人工結構化處理;
對人工結構化處理后的所述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的真實性進行驗證;
當驗證通過時,將所述人工結構化處理后的所述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按照預設周期更新所述數據庫中存儲的所述第一類數據表;
若檢測到新存儲的第一類數據表的引用的第二類數據表在所述數據庫中缺失時,獲取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
對獲取的所述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進行人工結構化處理;
對人工結構化處理后的所述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的真實性進行驗證;
當驗證通過時,將所述人工結構化處理后的所述缺失的第二類數據表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
8.一種退改規則的結構化展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入口服務模塊、退改規則查詢模塊和處理模塊;其中,
所述入口服務模塊,用于接收請求報文,所述請求報文中包括運價信息,所述運價信息用于匹配對應的退改規則;
所述退改規則查詢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請求報文中的所述運價信息,從數據庫中匹配對應的數據表集合,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存儲有所述退改規則,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包括至少兩個數據表;
所述處理模塊,用于當所述數據表集合中的各數據表均已經完成結構化處理時,拼裝形成響應報文,以對存儲有所述退改規則的所述數據表集合進行結構化展示;當所述數據表集合中存在未完成結構化處理的數據表時,拼裝形成報錯報文,所述報錯報文用于指示暫無所述退改規則的結構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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