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判斷離體漂發頭發樣品是否屬于氟硝西泮濫用者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707680.5 | 申請日: | 2022-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097036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3 |
| 發明(設計)人: | 彭亮;付雙洋;劉少丹;閔濤;薛曉娟;李艷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迪安司法鑒定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0/02 | 分類號: | G01N30/02;G01N30/06;G01N30/86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6 | 代理人: | 徐迅;高一平 |
| 地址: | 200439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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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判斷 離體漂發 頭發 樣品 是否 屬于 氟硝西泮 濫用 方法 | ||
1.一種判斷離體漂發頭發樣品是否屬于氟硝西泮濫用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步驟:
(s1)將通過測試得到的頭發樣品的氟硝西泮的實測濃度(c1)和/或7-氨基氟硝西泮的實測濃度(c2)進行校正,得到所述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c3)和/或7-氨基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c4),其中
所述校正參照下式進行:
氟硝西泮 7-氨基氟硝西泮
c3=m1*c1 (式I) c4=m2*c2 (式II)
其中,m1=0.5-0.9;m2=0.3-0.7;
(s2)將步驟(s1)得到的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和/或7-氨基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進行比對,判斷所述頭發樣品是否來自氟硝西泮濫用者。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m1=0.65-0.85,優選0.7-0.85,更優選0.7008~0.8312;
m2=0.4-0.6,優選0.43-0.59,更優選0.4367~0.589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還包括步驟:
將所述的漂發頭發樣品進行LC-MS/MS分析,得到氟硝西泮的實測濃度(c1)和/或7-氨基氟硝西泮的實測濃度(c2)。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析包括以下步驟:
(i)將含有內標的頭發樣品前處理,得到頭發提取液;
(ii)將步驟(i)得到的頭發提取液進行LC-MS/MS分析,使用內標-校準曲線法計算得待測頭發樣品中氟硝西泮和/或7-氨基氟硝西泮的含量。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i)中,所述的前處理包括如下步驟:
(a)將待測頭發樣品洗滌、曬干、剪成小段;
(b)將待測頭發樣品冷凍研磨,與內標標準混合液混合,得到碎頭發混合液;
(c)將步驟(b)得到的碎頭發混合液超聲,離心,得到上清液;
(d)將步驟(c)得到的上清液在40-60℃水浴氮氣流下吹干,復溶,過濾后得到所述頭發提取液。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中,所述比對是指與頭發樣品的含量判斷標準進行比較,
如所述待測頭發樣品中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等于或高于含量判斷標準,則判斷所述頭發樣品屬于氟硝西泮濫用者;
如所述待測頭發樣品中7-氨基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等于或高于含量判斷標準,則判斷所述頭發樣品屬于氟硝西泮濫用者;
如所述待測頭發樣品中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低于含量判斷標準,則判斷所述頭發樣品不屬于氟硝西泮濫用者;
如所述待測頭發樣品中7-氨基氟硝西泮的校正濃度低于含量判斷標準,則判斷所述頭發樣品不屬于氟硝西泮濫用者。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1)中,所述漂發是指使用包含過氧化氫和/或過硫酸鉀和/或過硫酸銨的漂發劑進行漂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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