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地鐵正上方既有建筑物地下空間開發的設計施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694905.8 | 申請日: | 2022-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05911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16 |
| 發明(設計)人: | 王衛東;岳建勇;童園夢;蔡忠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2D27/12;E02D27/14;E02D27/48;E02D5/28;E02D5/03;E02D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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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0000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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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鐵 上方 既有 建筑物 地下 空間 開發 設計 施工 方法 | ||
本發明屬于土木工程領域的一種地鐵正上方既有建筑物地下空間開發的設計施工方法,技術方案為:步驟一:內外雙圍護支護結構施工;步驟二:施工上托盤結構;步驟三:開挖既有建筑的原基礎筏板下方的第一范圍內土方;在第一范圍內施工第一新基礎底板和第一臨時支座;步驟四:開挖既有建筑的原基礎承臺下方的第二范圍內土方;切除原淺基礎承臺和內圍護結構;在第二范圍內施工第二新基礎底板和第二臨時支座;第一新基礎底板和第二新基礎底板連成整體;步驟五:施工新建地下室外墻和隔振結構;步驟六:拆除臨時支座。在滿足地鐵保護要求和既有建筑安全穩定的同時,解決既有淺基礎建筑受地鐵運行引起的環境振動影響,拓展既有建筑物地下空間和使用功能。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土木工程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地鐵正上方既有建筑物地下空間開發的設計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地鐵影響范圍內的既有建筑和新建工程越來越多,地鐵不可避免地要經過建筑物甚至穿行于其正下方。同時,歷史老舊建筑的地下空間利用不足問題日漸突出,既有建筑進行地下空間開發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如何對地鐵隧道上方的老建筑進行整體開發并保證地鐵的運營安全和既有建筑自身安全,成為亟需解決的工程問題。
目前,地鐵正上方既有建筑地下空間開發主要面臨以下問題:1)既有建筑物下穿地鐵隧道,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地鐵運行引起的環境振動的不利影響,影響建筑正常使用功能需求;2)周邊環境條件復雜,保護要求高,施工空間狹小;3)既有建筑物年代久遠,原始結構、基礎及地基條件不穩定,土方開挖極易造成既有建筑物的不均勻沉降,甚至是原上部結構損壞;4)常規基礎托換中錨桿靜壓樁需進入深層穩定的持力層,托換樁與地鐵隧道沖突,該托換體系并不適用于地鐵正上方施工。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地鐵正上方既有建筑物地下空間開發的設計施工方法,在滿足地鐵保護要求和既有建筑安全穩定的同時,解決中心城區、老城區等既有淺基礎建筑受地鐵運行引起的環境振動影響,拓展既有建筑物地下空間,提升既有建筑物使用功能。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地鐵正上方既有建筑物地下空間開發的設計施工方法,既有建筑為位于地鐵正上方的淺基礎建筑物,在既有建筑下開發地下空間的設計施工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施工內外雙圍護支護結構;內外雙圍護支護結構包括外圍護結構和內圍護結構;外圍護結構設置于既有建筑的外圍,且貼近既有建筑的原淺基礎承臺設置;內圍護結構設置于既有建筑的內部,且貼近既有建筑的原淺基礎承臺設置。
步驟二:施工上托盤結構;上托盤結構設置于既有建筑物的原基礎梁兩側,且與原基礎梁連接。
步驟三:開挖既有建筑的原基礎筏板下方的第一范圍內土方;然后,依次在第一范圍內施工第一新基礎底板和第一臨時支座;第一臨時支座的頂部和底部分別與上托盤結構和第一新基礎底板連接。
步驟四:開挖既有建筑的原淺基礎承臺下方的第二范圍內土方;切除原淺基礎承臺和內圍護結構;然后,依次在第二范圍內施工第二新基礎底板和第二臨時支座;第二臨時支座的頂部和底部分別與上托盤結構和第二新基礎底板連接;第一新基礎底板與第二新基礎底板連成整體的新基礎底板。
步驟五:施工新建的地下室外墻和隔振結構;隔振結構包括隔振支墩和隔振器,隔振支墩位于新基礎底板上并連接固定,隔振器設置在隔振支墩與原基礎梁之間。
步驟六:拆除第一臨時支座和第二臨時支座。
基于上述技術特征:步驟一中,外圍護結構包括鋼板樁和外支撐件,鋼板樁的樁底與下部地鐵隧道的間距滿足地鐵保護要求;內圍護結構包括鋼管樁、內支撐件和封樁;待原基礎筏板開洞后,在既有建筑內部施工鋼管樁,施工完成后采取封樁處理;然后,開挖既有建筑外側土方至原淺基礎承臺底,施工外支撐件;接著,開挖土方至內支撐件底標高;施工內支撐件,撐于鋼管樁之間。
基于上述技術特征:步驟一中,外圍護結構采用鋼板樁靜壓植樁施工;內圍護結構采用鋼管樁靜壓植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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