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美姿秀麗啫喱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657667.3 | 申請日: | 2022-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9841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2 |
| 發明(設計)人: | 李清芬;施展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麥嘉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6/75 | 分類號: | A61K36/75;A61P3/04;A61P3/06;A61K8/9789;A61Q19/00;A61Q1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眾達德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70 | 代理人: | 潘行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元***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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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秀麗 啫喱 | ||
1.牡丹根皮提取物、白鮮根皮提取物、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玫瑰花提取物和太子參提取物的組合在制備具有減肥減脂的皮膚外用組合物中的用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0.5-6%,所述白鮮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1.5-6%,所述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的含量為3-10%,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為5-15%,所述太子參提取物的含量為2-8%,基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的總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2-5%,所述白鮮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3-6%,所述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的含量為4-8%,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為8-12%,所述太子參提取物的含量為3-6%,基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的總重量。
4.一種美姿秀麗啫喱,其特征在于,所述美姿秀麗啫喱包括牡丹根皮提取物、白鮮根皮提取物、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玫瑰花提取物和太子參提取物的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美姿秀麗啫喱,其特征在于,所述美姿秀麗啫喱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0.5-6%,所述白鮮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1.5-6%,所述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的含量為3-10%,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為5-15%,所述太子參提取物的含量為2-8%,基于所述美姿秀麗啫喱的總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美姿秀麗啫喱,其特征在于,所述美姿秀麗啫喱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2-5%,所述白鮮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3-6%,所述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的含量為4-8%,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為8-12%,所述太子參提取物的含量為3-6%,基于所述美姿秀麗啫喱的總重量。
7.一種提高皮膚外用組合物的減肥減脂效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為:將牡丹根皮提取物、白鮮根皮提取物、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玫瑰花提取物和太子參提取物的組合加入到皮膚外用組合物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0.5-6%,所述白鮮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1.5-6%,所述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的含量為3-10%,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為5-15%,所述太子參提取物的含量為2-8%,基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的總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2-5%,所述白鮮根皮提取物的含量為3-6%,所述北美金縷梅提取物的含量為4-8%,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為8-12%,所述太子參提取物的含量為3-6%,基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的總重量。
10.根據權利要求7-9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外用組合物為藥物組合物或化妝品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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