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充電式重復使用電動點火煙花棒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584981.3 | 申請日: | 2022-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77757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2 |
| 發明(設計)人: | 婁林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婁林林 |
| 主分類號: | F42B4/22 | 分類號: | F42B4/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識智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6067 | 代理人: | 馬婷 |
| 地址: | 31208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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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充電式 重復使用 電動 點火 煙花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充電式重復使用電動點火煙花棒,包括內部中空的圓柱型外殼,所述圓柱型外殼的下側設置有滅火層,所述滅火層內部充滿阻燃劑,所述圓柱型外殼內部設置有點火裝置、燃燒管清渣裝置、燃燒管降溫裝置以及緊急滅火裝置。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在于:采用點火藥管作為煙花燃放外殼,能夠重復使用,避免資源浪費的同時,還避免外殼易燃帶來的安全隱患;煙花棒的下端設置有滅火層,通過其內部的阻燃劑能夠阻止燃燒,可隨時控制煙花熄滅,還提高了煙花燃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便于大眾使用;加入了電路檢驗裝置,在燃放前先檢查裝置電路是否正常,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加入點火藥管殘渣裝置,達到清潔點火藥管效果。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煙花燃放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可充電式重復使用電動點火煙花棒。
背景技術
煙花燃放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和深厚的文化基礎,不管是開業慶典還是喜慶節日,都少不了煙花燃放這一娛樂活動。但是現有煙花燃放多采用紙筒作為燃放集合體,不能夠重復使用,燃放成本高,浪費紙質材料資源的同時,紙筒易著火燃燒,產生安全隱患。且紙筒包裝的煙花內部燃燒原料因保存不善容易受潮,往往在燃放過程中因燃燒不充分而隱性熄滅,若使用人因好奇心用眼靠近煙花管觀察燃燒情況,很容易造成使用者眼部受傷,產生人身安全事故。
因此上述反映的技術問題是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充電式重復使用電動點火煙花棒。
為實現上述目的,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充電式重復使用電動點火煙花棒,包括內部中空的圓柱型外殼,所述圓柱型外殼的下側設置有滅火層,所述滅火層內部充滿阻燃劑,所述圓柱型外殼內部設置有點火裝置、燃燒管清渣裝置、燃燒管降溫裝置以及緊急滅火裝置;
所述點火裝置包括點火藥管、電阻絲以及點火開關,所述點火藥管設置于圓柱型外殼的上端,所述電阻絲設置于點火藥管的上端并與點火開關電性連接;
所述燃燒管清渣裝置包括活塞、清渣螺旋線圈以及清渣開關,所述活塞設置于點火藥管底部并與點火藥管內部構成滑動機構,所述清渣螺旋線圈以環繞設置于圓柱型外殼內側上部,所述清渣開關與清渣螺旋線圈電性連接;
所述燃燒管降溫裝置包括電動機以及排熱風扇,所述電動機設置于活塞內部,所述排風風扇設置于電動機下端;
所述緊急滅火裝置包括圓型強磁體、滅火螺旋線圈以及緊急滅火開關,所述圓型強磁體的上端與點火藥管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圓型強磁體設置于滅火螺旋線圈的內部并與滅火螺旋線圈構成磁性滑動機構,所述滅火螺旋線圈設置于圓柱型外殼內側下部并與緊急滅火開關電性連接,所述滅火螺旋線圈的下端與滅火層連接并相通。
作為改進,所述圓柱型外殼內部設置有電路檢驗裝置,所述電路檢驗裝置包括點火指示燈、緊急滅火指示燈以及檢驗開關,所述點火指示燈與點火裝置電路連接,所述緊急滅火指示燈與緊急滅火裝置電路連接。
作為改進,所述圓柱型外殼內部設置有充電電池組,所述充電電池組與點火開關電性連接,所述充電電池組與緊急滅火開關電性連接。
作為改進,所述阻燃劑為水或干粉狀阻燃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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