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容器組件、外電極膏及制造電容器組件的外電極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569814.1 | 申請日: | 2022-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072426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05 |
| 發明(設計)人: | 尹大宇;李秀珍;金多美;姜范錫;樸城漢;金正烈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G4/232 | 分類號: | H01G4/232;H01G4/30;H01G4/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王銳;包國菊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容器 組件 外電 制造 方法 | ||
1.一種電容器組件,包括:
主體,包括介電層和內電極層;以及
外電極,設置在所述主體的外表面上,其中:
所述外電極包括導電基體和設置在所述導電基體中的玻璃;并且
所述玻璃包括基于所述玻璃的總重量的大于或等于0.01wt%且小于或等于5.8wt%的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中:
所述玻璃還包括從由錫、鐵、鎳和釔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中,所述玻璃還包括錫。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中:
以基于所述玻璃的總重量的小于或等于4.5wt%的量包含從由錫、鐵、鎳和釔組成的所述組中選擇的所述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中:
所述導電基體包括銅、銀、鉑、鎳和錫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中:
所述外電極包括:第一電極層,包括所述導電基體和設置在所述導電基體中的所述玻璃;以及第二電極層,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層上。
7.一種外電極膏,包括:
導電粉末顆粒、玻璃粉末顆粒以及粘合劑,其中:
所述玻璃粉末顆粒包括基于所述玻璃粉末顆粒的總重量的大于或等于0.01wt%且小于或等于5.8wt%的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外電極膏,其中:
所述玻璃粉末顆粒還包括從由錫、鐵、鎳和釔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種元素的氧化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外電極膏,其中,所述玻璃粉末顆粒包括基于所述玻璃粉末顆粒的總重量的小于或等于7wt%的SnO2、Fe2O3和NiO中的至少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外電極膏,其中:
所述導電粉末顆粒包括銅、銀、鉑、鎳和錫中的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外電極膏,其中:
基于所述玻璃粉末顆粒的總重量,所述玻璃粉末顆粒還包括大于或等于5wt%且小于或等于55wt%的SiO2、大于或等于10wt%且小于或等于50wt%的BaO、大于或等于10wt%且小于或等于25wt%的堿金屬氧化物、大于或等于1wt%且小于或等于10wt%的CaO、大于或等于5wt%且小于或等于25wt%的B2O3、大于或等于1wt%且小于或等于25wt%的Al2O3以及大于或等于1wt%且小于或等于20wt%的ZnO。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外電極膏,其中,所述玻璃粉末顆粒包括基于所述玻璃粉末顆粒的總重量的大于或等于0.6wt%且小于或等于5.8wt%的氮。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外電極膏,其中,所述玻璃粉末顆粒還包括錫的氧化物。
14.一種制造電容器組件的外電極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根據權利要求7-13中任一項所述的外電極膏涂覆到所述電容器組件的主體的表面;以及
燒結所涂覆的外電極膏。
15.一種電容器組件,包括:
主體,包括介電層和內電極層;以及
外電極,設置在所述主體的外表面上,其中:
所述外電極包括導電基體和設置在所述導電基體中的玻璃;并且
所述玻璃包括基于所述玻璃的總重量的大于或等于0.6wt%且小于或等于5.8wt%的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電機株式會社,未經三星電機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210569814.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