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210499664.1 | 申請日: | 2022-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70389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秉岳;郭陽明;柯譜;肖啟艷 | 申請(專利權)人: | 九江職業(yè)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3F3/02;A62C3/02;A62C37/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魚爪智云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308 | 代理人: | 趙小雨 |
| 地址: | 332000 江***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建筑 信息化 地下 監(jiān)護 防水 結構 | ||
1.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于地下管廊的第一遮擋板、中央處理器、清理管、多個攝像頭和第二遮擋板,所述清理管連通于地下管廊的污水艙中的污水管,所述第一遮擋板和所述第二遮擋板間隔設置形成清理腔,所述第一遮擋板和所述第二遮擋板均貫穿設置有L形管,兩個所述L形管的一端均連通于所述清理管,兩個所述L形管的自由端均連通于所述清理腔,多個所述攝像頭電連接于所述中央處理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擋板與所述第二遮擋板均滑動設置于地下管廊,所述L形管包括順次連接的第一管道、伸縮管和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自由端用于與所述清理腔連通,所述第二管道連通于所述清理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地下管廊內的第一動力腔和第二動力腔,所述第一遮擋板與所述第二遮擋板分別滑動設置于其對應的所述第一動力腔和所述第二動力腔,所述第一動力腔和所述第二動力腔分別設置有用于帶動所述第一遮擋板和所述第二遮擋板的第一動力組件和第二動力組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動力組件與所述第二動力組件均為液壓缸,多個所述液壓缸電連接于所述中央處理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第二管道均設置有第一閥門,多個所述第一閥門電連接于所述中央處理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理管一端連通于所述污水管,另一端連通有緊急儲水箱,所述緊急儲水箱連通有排水管,所述排水管連通于所述污水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和所述清理管均設置有第二閥門,多個所述第二閥門電連接于所述中央處理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檢測支架,所述檢測支架設置有水位傳感器,所述水位傳感器電連接于所述中央處理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地下管廊內設置有滑軌,所述滑軌套設有滑塊,所述滑塊上設置有懸掛滅火器,所述懸掛滅火器電連接于所述中央處理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監(jiān)護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軌兩端分別轉動設置有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所述第一轉軸和所述第二轉軸之間設置有牽引繩,多個所述滑塊均連接于所述牽引繩。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九江職業(yè)技術學院,未經九江職業(yè)技術學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210499664.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