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軌道梁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421453.6 | 申請日: | 2022-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61838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31 |
| 發明(設計)人: | 鄭興偉;宋允曉;韓志遠;韓雪峰;吳亮;劉紅軍;劉滕 | 申請(專利權)人: | 尤洛卡(山東)礦業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B25/24 | 分類號: | E01B25/24;E01B25/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春蕾 |
| 地址: | 271000 山東省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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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軌道 | ||
1.一種軌道梁,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直軌(1)、第二直軌(3)以及位于二者之間的中段直軌(2),所述第一直軌(1)和所述第二直軌(3)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中段直軌(2)的寬度,所述第一直軌(1)與所述中段直軌(2)之間和/或所述第二直軌(3)與所述中段直軌(2)之間形成用以吸收所述軌道梁形變的預留縫隙,所述第一直軌(1)、所述中段直軌(2)以及所述第二直軌(3)的上側和下側均通過連接機構進行可移動地連接,所述連接機構包括與所述第一直軌(1)、所述中段直軌(2)以及所述第二直軌(3)固定連接的連接塊和將所述連接塊進行可移動連接的導向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機構包括上連接機構和下連接機構,二者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直軌(1)、所述中段直軌(2)以及所述第二直軌(3)的上下兩側,所述上連接機構包括上導向部,所述上連接機構還包括與所述上導向部和所述連接塊相配合以在長度方向上對所述中段直軌(2)進行彈性支撐的彈性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連接機構中的所述導向部為上通軸(4),第一上連接塊中具有第一上連接孔,第二上連接塊中具有第二上連接孔,上中段連接塊中具有上中段連接孔,所述上通軸(4)的一端設有軸帽,另一端設有外螺紋,所述上通軸(4)插入所述第一上連接孔、所述上中段連接孔以及所述第二上連接孔,并與上連接螺母(9)相連、以連接所述第一上連接塊、所述第二上連接塊以及所述上中段連接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連接機構包括固定于所述第一直軌(1)下側的第一下連接塊、固定于所述第二直軌(3)下側的第二下連接塊以及固定于所述中段直軌(2)下側的下中段連接塊,所述下連接機構中的所述導向部為下通軸(5),所述第一下連接塊、所述第二下連接塊和所述下中段連接塊均設有下連接孔,所述下通軸(5)插入所述第一下連接塊、所述下中段連接塊以及所述第二下連接塊的所述下連接孔中,并與下連接螺母(10)相連,所述下連接螺母(10)和所述下通軸(5)的軸帽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下連接塊、所述下中段連接塊以及所述第二下連接塊的長度之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連接孔、所述上中段連接孔以及所述第二上連接孔的直徑均大于所述上通軸(4)的直徑,所述中段連接孔中部具有限位環臺,所述上通軸(4)穿過所述限位環臺的內孔,所述上連接機構還包括導向套(6),所述導向套(6)設置在所述上通軸(4)的外周,所述限位環臺的兩側均設有所述導向套(6),所述第一上連接孔和所述第二上連接孔分別與所述限位環臺兩側的所述導向套(6)間隙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環臺與所述上通軸(4)的中部相連,所述第一上連接孔內具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底部為朝向遠離所述中段直軌(2)方向的限位面,所述限位槽中設有與所述限位面貼合的限位環,所述彈性件包括第一彈簧件(7)和第二彈簧件(8),所述第一彈簧件(7)位于所述限位環與所述上通軸(4)的軸帽之間、用以推動所述中段直軌(2)與所述第一直軌(1)貼合,所述預留縫隙位于所述中段直軌(2)與所述第二直軌(3)之間,所述第二彈簧件(8)位于所述上連接螺母(9)與所述第二上連接孔中的所述導向套(6)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環臺與所述上通軸(4)間隙配合,所述彈性件包括第一彈簧件(7)和第二彈簧件(8),所述第一彈簧件(7)位于所述上通軸(4)的軸帽與所述第一連接孔中的導向套(6)之間,所述第二彈簧件(8)位于所述上連接螺母(9)與所述第二上連接孔中的所述導向套(6)之間,所述第一直軌(1)與所述中段直軌(2)之間以及所述中段直軌(2)與所述第二直軌(3)之間均具有所述預留縫隙。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意一項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預留間隙與所述中段直軌(2)的下側之間具有第一預設夾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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