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403320.6 | 申請日: | 2022-04-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71925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8 |
| 發明(設計)人: | 鄭妍;陳訓強;段威;勞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能龍源環保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C7/00 | 分類號: | F23C7/00;C25B1/04;C25B9/65;C01B21/04;C01C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唐曉麗 |
| 地址: | 100039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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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載體 新能源 燃煤 電站 耦合 發電 系統 | ||
1.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能源發電裝置(1)、電解制氫槽(2)、空氣分離裝置(4)、氨合成塔(6)、供氨系統(10)、氨燃燒器(9)、煤粉鍋爐(8),所述能源發電裝置(1)的輸出端與電解制氫槽(2)和空氣分離裝置(4)的電源接口連接,電解制氫槽(2)的氫氣出口與氨合成塔(6)的氫氣入口連通,空氣分離裝置(4)的氮氣出口與氨合成塔(6)的氮氣入口連通;
所述煤粉鍋爐(8)的爐膛壁面上設有氨燃燒器(9),氨合成塔(6)合成的綠氨通過供氨系統(10)輸送至氨燃燒器(9),最后噴入煤粉鍋爐(8)中燃燒,替代部分燃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綠氨替代煤炭的比例為0-5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制氫槽(2)可采用堿性液體電解、質子交換膜水電解或固體氧化物水電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氨燃燒器(9)為液氨燃燒器或氨氣燃燒器,所述氨燃燒器(9)設有空氣入口和液氨或者氨氣入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氨系統(10)為液氨供應系統或者氨氣供應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氨系統(10)包括液氨儲罐、液氨輸送泵和供氨管路,液氨儲罐的出口與液氨輸送泵的入口連通,液氨輸送泵的出口與氨燃燒器(9)的氨入口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氨系統(10)還包括氨氣蒸發器,液氨儲罐的出口與液氨輸送泵的入口連通,液氨輸送泵的出口與氨氣蒸發器的入口連通,氨氣蒸發器的出口與氨燃燒器(9)的氨入口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煤粉鍋爐(8)采用四角切圓燃燒方式、前后墻對沖燃燒方式或W型火焰燃燒方式。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發電裝置(1)包括風力發電裝置或者太陽能發電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綠氨為載體的新能源與燃煤電站耦合的低碳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發電裝置(1)所發電力用于為電解制氫槽(2)、氫氣(3)空氣分離裝置(4)和氮氣(5)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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