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疾病診斷目的的鵝膏毒肽檢測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392056.0 | 申請日: | 2022-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83928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2 |
| 發明(設計)人: | 吳智君;孫承業;樊晶光;李海蛟;張宏順;丁春光;代靜;鄭敏;程娟;趙文錦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 |
| 主分類號: | G01N30/02 | 分類號: | G01N30/02;G01N30/06;G01N30/72;G01N30/8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紅福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25 | 代理人: | 陳月福 |
| 地址: | 100050***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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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疾病診斷 目的 鵝膏毒肽 檢測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檢測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非疾病診斷目的的鵝膏毒肽檢測方法。所述檢測方法包括對待測樣品中的鵝膏毒肽進行檢測的操作,所述待測樣品由待檢樣本經蛋白降解處理后制得。該檢測方法所使用的待測樣品由待檢樣本經蛋白降解處理后制得,其中通過蛋白降解處理,能夠降解蛋白結合態鵝膏毒肽中的蛋白,從而釋放出更多的游離態鵝膏毒肽。因此,本發明所使用的待檢樣品中含有的游離態鵝膏毒肽,由原有游離態鵝膏毒肽以及蛋白結合態鵝膏毒肽釋放出的游離態鵝膏毒肽組成,也即,本發明的檢測方法能夠同時檢測待檢樣本中含有的游離態和蛋白結合態的鵝膏毒肽,這能夠顯著延長鵝膏毒肽的檢測窗口期,有效提升鵝膏毒肽的檢出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檢測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非診斷目的的鵝膏毒肽檢測方法。
背景技術
蘑菇中毒是引起食物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影響公眾健康的突出公共衛生問題之一。蘑菇中毒死亡事件調查數據顯示,蘑菇中毒致死的主要原因是毒蘑菇中含有鵝膏毒肽,《中國含鵝膏毒肽蘑菇中毒臨床診斷治療專家共識》(2020年)中指出,90%的蘑菇中毒死亡事件是由蘑菇中含有的鵝膏毒肽引起中毒者急性肝衰竭所致。在已知的鵝膏毒肽中,α-鵝膏毒肽的毒性最強,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鵝膏毒肽類毒素。因此,對α-鵝膏毒肽的毒性和化學特性進行研究,對于蘑菇鵝膏毒肽中毒臨床問題的解決有重要價值。
《中國含鵝膏毒肽蘑菇中毒臨床診斷治療專家共識》(2020年)中指出,中毒者生物樣本(包括血液、尿液和胃液等)中檢出鵝膏毒肽毒素,是蘑菇鵝膏毒肽中毒的重要診斷依據。《中國含鵝膏毒肽蘑菇中毒臨床診斷治療專家共識》(2020年)中進一步提示: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LC-MS)是常用的鵝膏毒肽檢測方法,其中,血液、尿液的檢測時間窗口分別為進食毒蘑菇后的48h以內和96h以內。
然而,蘑菇鵝膏毒肽中毒的中毒病程可分四個階段:進食毒蘑菇后有12h的潛伏期,潛伏期結束后患者出現以嘔吐和腹瀉為特征的首發癥狀;隨后,患者可能進入沒有任何癥狀的假愈期;2天后,患者癥狀加重,進入醫院治療;之后,患者出現以肝損壞為主的全身癥狀,進入暴發性肝衰竭期,進入此階段的嚴重者可在3-7天死亡,患者病死率高達30-60%。
也就是說,進食毒蘑菇后,中毒者入院治療的時間大多在食入毒蘑菇48h后,此時患者血、尿中游離的鵝膏毒肽很可能已經排出體外,導致患者血、尿等生物樣品中的鵝膏毒肽因含量低于檢測限(LOD,0.5-1μg/L)而無法被檢出。因此,現有鵝膏毒肽檢測方法的檢測窗口期較短,鵝膏毒肽檢出率較低,無法準確檢測患者生物樣品中的鵝膏毒肽。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有鵝膏毒肽檢測方法中存在的鵝膏毒肽檢測窗口期較短、檢出率較低的缺陷,從而提供一種非疾病診斷目的的鵝膏毒肽檢測方法。
發明人研究發現,現有鵝膏毒肽檢測方法對鵝膏毒肽檢測窗口期較短、檢出率較低的原因在于,現有鵝膏毒肽檢測方法僅能針對待測樣品中的游離態鵝膏毒肽進行檢測,無法針對結合態鵝膏毒肽,而現有的待測樣品制備過程僅能分離到生物樣品中的游離態鵝膏毒肽,并沒有考慮到生物樣品中可能存在的其他形態鵝膏毒肽,例如與蛋白結合后的蛋白結合態鵝膏毒肽。
為此,本發明提供一種非疾病診斷目的的鵝膏毒肽檢測方法,所述檢測方法包括對待測樣品中的鵝膏毒肽進行檢測的操作,其中,所述待測樣品由待檢樣本經蛋白降解處理后制得。
其中,對待測樣品中的鵝膏毒肽進行檢測的方法例如可以是放射免疫法、酶聯免疫法、薄層色譜法、高效液相色譜法或者LC-MS等常用檢測方法。
可選地,所述蛋白降解處理包括蛋白酶水解處理。
可選地,所述待測樣品的制備方法包括:
取待檢樣本,與蛋白酶或蛋白酶溶液混合,水解,固相萃取,取洗脫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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