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297872.3 | 申請日: | 2022-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7133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8 |
| 發明(設計)人: | 詹春生;李剛;羅瑞智;樂聲濱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昌礦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C4/12 | 分類號: | B02C4/12;B02C4/28;B02C4/30;B02C4/34 |
| 代理公司: | 南昌豐擇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6137 | 代理人: | 吳稱生 |
| 地址: | 330004 江西***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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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破碎 可調 復合 | ||
1.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包括下機體(106)、活動齒輥(201)、鏈輪組件(104);所述的活動齒輥(201)設置在下機體(106)上,所述的下機體(106)內側下部裝有鏈輪組件(104),所述的鏈輪組件(104)包括板鏈(7)、動輪(4)和擋塊(5),所述的板鏈(7)與動輪(4)嚙合,所述板鏈(7)上表面排布若干擋塊(5),活動齒輥(201)與板鏈(7)上的擋塊(5)構成擠壓破碎物料的破碎組合,活動齒輥(201)有多根,每根活動齒輥(201)與板鏈(7)之間均形成破碎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所述的鏈輪組件(107)內部設置有支撐輪組(105),支撐輪組(105)用于支撐板鏈(7),至少在每根活動齒輥(201)正下方的板鏈(7)下側設置支撐輪組(10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活動齒輥(201)包括活動齒輥I(101)、活動齒輥II(102)、活動齒輥III(3);所述的活動齒輥I(101)與其下方的板鏈(7)之間形成第一級破碎腔(301),所述的活動齒輥II(102)與其下方的板鏈(7)之間形成第二級破碎腔(302),所述的活動齒輥III(103)與其下方的板鏈(7)之間形成第三級破碎腔(30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上機體(107)安裝在下機體(106)上,下機體(106)安裝在機架(9)上;一個上機體(107)、一個下機體(106)、一臺機架(9)和一根活動齒輥(201)構成一個破碎段,根據需要設置破碎段的數量,上機體(107)、下機體(106)均為拼接組合式,可與相鄰的同類構件拼接組合;根據破碎段的數量調整板鏈(7)的長度;通過改變破碎段的數量在大范圍內改變整機傳動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擋塊(5)頂部設計為齒槽型,活動齒輥III(103)的齒形與擋塊(5)的齒形在空間上采用錯開設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活動齒輥(201)安裝在軸承座(8)內,所述的軸承座(8)由液壓缸(3)支撐,所述的液壓缸(3)固定在機架(9)的安裝孔內。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板鏈(7)內側面與支撐輪組(105)接觸,所述的支撐輪組(105)安裝在橫梁(6)上,橫梁(6)安裝在下機體(106)下側的凸起處。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機架(9)固定在地基(001)上;所述地基(001)與水平面成夾角,該夾角大于礦石物料與板鏈(7)的摩擦角。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機架(9)與機架(9)之間密封連接,上機體(107)由多個機蓋(2)組裝而成,所述的機蓋(2)與機蓋(2)之間密封連接,所述的下機體(106)與上機體(107)之間密封連接,所述的上機體(107)前端連接入料斗(1)。
10.一種破碎比可調的板鏈復合式破碎調節方法,基于權利要求1-10任意一項所述的板鏈復合式破碎機,其特征是,一個上機體(107)、一個下機體(106)、一臺機架(9)和一根活動齒輥(201)構成一個破碎段,根據需要設置破碎段的數量,根據破碎段的數量調整板鏈(7)的長度;拼接組合安裝上機體(107)、下機體(106)、機架(9)、活動齒輥(201);通過改變破碎段的數量在大范圍內改變整機傳動比;通過改變活動齒輥(201)的尺寸和齒型,改變擋塊(5)的齒形,即可改變破碎腔的形狀;通過液壓缸(3)調節活動齒輥(201)的高度來調節破碎腔大小,通過調節各破碎段中活動齒輥(201)的高度來調節整機的破碎比,調節產物的顆粒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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