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246573.7 | 申請日: | 2022-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03885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7 |
| 發明(設計)人: | 趙喜萍;賈亞敏;王國堂 | 申請(專利權)人: | 太原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A01G22/00 | 分類號: | A01G22/00;A01G1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創賦致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972 | 代理人: | 邱曉寧 |
| 地址: | 030024 ***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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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蘆竹 種苗 越冬 方法 | ||
1.一種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定培,于每年的11月前且溫度高于0℃的情況下,將蘆竹種苗進行移栽或滅茬,并將所述蘆竹種苗進行移植或掩埋處理;
S2、使用保育設施對蘆竹種苗進行保育處理,保育設施至少包括覆蓋土或拱棚,以對蘆竹種苗進行保溫處理;
S3、完成步驟S2后至下一年溫度低于10℃期間進行越冬保育,保育期間不做任何處理;
S4、當下一年溫度穩定恢復至10℃以上時,對所述蘆竹種苗進行所述保育設施的移除和/或移栽,并進行充分灌溉,實現蘆竹種苗的安全越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蘆竹種苗為蘆竹組織、蘆竹自行繁殖種苗以及蘆竹不同來源種苗中的任意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蘆竹種苗為蘆竹組織時,所述步驟S1具體為:于每年的11月前且溫度高于5℃的情況下,對多個所述蘆竹組織進行移栽,多個所述蘆竹組織呈陣列狀排布,且所述蘆竹組織移栽時的株間距≥20cm,行間距≥30c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具體為:使用覆蓋土對步驟S1中的所述蘆竹組織進行覆蓋,并設置拱棚和滴灌帶,所述拱棚罩設在由所述蘆竹組織構成的陣列外側,且所述拱棚的外邊緣與所述陣列的邊緣之間的間距≥15cm;所述滴灌帶與成行設置的所述蘆竹組織一一對應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蘆竹種苗為蘆竹自行繁殖種苗時,所述步驟S1具體為:于每年的11月前且溫度高于0℃的情況下,選取200cm長、節間分蘗≥15個的所述蘆竹自行繁殖種苗的直立莖稈進行移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具體為:使用所述覆蓋土對所述直立莖稈進行整體深埋處理,所述直立莖稈的埋深為15-20cm對蘆竹種苗進行移栽或滅茬,并使用覆蓋土對所述蘆竹種苗進行覆蓋。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具體為:當下一年溫度穩定恢復至10~15℃時,取出所述直立莖稈,并根據所述直立莖稈的節間出芽情況,利用枝剪在兩個出芽斷之間剪開以分出芽段,并對所述芽段進行移栽,所述芽段的移栽深度應確保種植土覆蓋全部所述芽段的芽體。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蘆竹種苗為蘆竹不同來源種苗時,所述步驟S1具體為:定培,于每年的11月前且溫度高于0℃并低于5℃的情況下,對所述蘆竹不同來源種苗進行滅茬,并將所述蘆竹不同來源種苗滅茬后獲取的基茬進行掩埋處理,且所述基茬的留茬高度為10~20cm。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具體為:對所述基茬進行保育處理,所述保育處理包括使用覆蓋土對所述基茬進行保溫處理,所述覆蓋土由蘆竹覆料和種植土混合構成,所述蘆竹覆料至少由粉碎后蘆竹植株、葉片以及含有0.1%濃度的枯草芽孢桿菌和0.1%濃度的哈赤木霉菌液體混合獲得,混合后的所述蘆竹覆料中沒有多余的液體流出;所述種植土為所述基茬之間的株間土壤,且所述覆蓋土在對所述基茬進行覆蓋時,所述蘆竹覆料位于所述種植土的下方。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蘆竹種苗的越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具體為:當下一年溫度穩定恢復至10℃以上時,對所述基茬上覆蓋的所述覆蓋土進行移除和攤平,并進行充分灌溉,實現所述蘆竹不同來源種苗的原位安全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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