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治療外周疾病的PDE9抑制劑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219655.2 | 申請日: | 2017-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90390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16 |
| 發明(設計)人: | N·斯文斯特魯普;A·I·帕拉基科瓦;J·麥克阿瑟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馬拉公司;H.隆德貝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506 | 分類號: | A61K31/506;A61K31/53;A61K31/4985;C07D487/04;A61P13/08;A61P7/00;A61P7/06;A61P29/00;A61P31/04;A61P9/10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于磊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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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治療 疾病 pde9 抑制劑 | ||
1.一種藥物組合物,其包含:
化合物P3.1:6-[(3S,4S)-4-甲基-1-(嘧啶-2-基甲基)吡咯烷-3-基]-3-四氫吡喃-4-基-7H-咪唑并[1,5-a]吡嗪-8-酮;以及
羥基脲。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P3.1與羥基脲之間的摩爾比率在1:500至500:1之間,在1:100至100:1之間,在1:50至50:1之間,在1:20至20:1之間,在1:5到5:1之間,或為1:1。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P3.1以0.3mg/kg至500mg/kg施用。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P3.1以約0.3mg/kg、約1mg/kg、約3mg/kg、約10mg/kg、約30mg/kg、約50mg/kg、約100mg/kg、約150mg/kg、約200mg/kg或約250mg/kg施用。
5.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在制備用于治療鐮狀細胞疾病的藥物中的用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藥物組合物為口服施用的。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用途,其中藥物組合物為每日施用的。
8.如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用途,其中藥物組合物施用1至7天。
9.如權利要求5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用途,其中藥物組合物施用至少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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