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鞋類跟部彈簧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193635.2 | 申請日: | 2017-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2171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24 |
| 發明(設計)人: | 蒂凡妮.A.比爾斯;約翰.T.丁莫夫;韋德.弗拉納根;奧斯丁.奧蘭多;喬治.A.贊索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13/28 | 分類號: | A43B13/28;A43B21/28;A43B23/08;A43B13/4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劉芳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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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鞋類 彈簧 裝置 | ||
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類鞋面,限定踝部開口;
鞋底結構,固定到所述鞋類鞋面并位于所述鞋類鞋面下方;其中所述鞋底結構具有帶凹部的側壁;
裝置,包括控制條,所述控制條具有:
中央節段,在所述踝部開口的后方固定到所述鞋類鞋面;和
側臂,沿著所述鞋類鞋面的一側從所述中央節段向下并向前延伸;
其中,所述裝置的向外暴露的部分嵌在所述凹部中,并在所述凹部處結合到所述側壁;
其中,所述裝置是單個的、整體的、單件的部件;
其中,當向下的力施加到所述中央節段時,所述側臂彈性彎曲到加載位置,從而存儲勢能,所述勢能在所施加的力移除時使所述控制條返回到未加載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裝置完全在所述鞋類鞋面和所述鞋底結構的外部。
3.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
所述側臂是內側側臂,所述鞋類鞋面的所述側是內側;
所述裝置還包括在所述鞋類鞋面的外側向下且向前延伸的外側側臂;
所述鞋類物品的特征在于,在所述內側側臂和所述外側側臂之間,在所述鞋類物品的后部處,在所述控制條和所述鞋底結構之間沒有跟部穩定器。
4.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類鞋面,限定踝部開口;
鞋底結構,包括固定到所述鞋類鞋面并位于所述鞋類鞋面下方的鞋底層;
裝置,包括:
控制條,具有:
中央節段,在所述踝部開口后方;
內側側臂,在所述鞋類鞋面的內側從所述中央節段向下并向前延伸;和
外側側臂,在所述鞋類鞋面的外側從所述中央節段向下并向前延伸;
基座,在所述內側側臂的最前部分處的內側接頭處和所述外側側臂的最前部分處的外側接頭處連接到所述控制條,所述基座在所述控制條下方從所述內側接頭和所述外側接頭向后延伸并被支撐在所述鞋底層上;和
向前延伸的支撐件,所述向前延伸的支撐件中的至少一個在所述外側接頭下方和所述外側接頭后方從所述基座延伸并被支撐在所述鞋底層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內側接頭在所述鞋面的內側、完全在所述鞋底層的上方,所述外側接頭在所述鞋面的外側、完全在所述鞋底層的上方。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鞋面包括在所述鞋類物品的鞋跟部區內、位于所述內側側臂和所述外側側臂的后方的可彈性拉伸材料。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在所述外側接頭下方和所述外側接頭后方從所述基座延伸的所述向前延伸的支撐件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在所述外側接頭處具有位于所述裝置的前邊緣后方的前端部。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裝置的在所述外側接頭處的前邊緣是凸的,所述裝置的在所述外側接頭處的后邊緣是凹的,并且所述裝置的從所述向前延伸的支撐件到所述外側接頭的前邊緣是凹的。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當向下的力施加到所述中央節段時,所述內側側臂和所述外側側臂彈性彎曲到加載位置,從而存儲勢能,所述勢能在所施加的力移除時使所述控制條返回到未加載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4-9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裝置是單個的、整體的、單件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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