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穿戴式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175375.6 | 申請日: | 2022-0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02258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6 |
| 發明(設計)人: | 高橋宜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島津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9/31;H04N5/225;H04N5/232;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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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穿戴 設備 | ||
1.一種可穿戴式設備,具備:
顯示部,其按工序來顯示用于指示作業內容的指示信息;
攝像部,其拍攝作業人員的作業的情形;以及
受理部,其受理能夠確定攝像對象的工序的工序信息,
其中,在與顯示于所述顯示部的所述指示信息對應的工序是利用由所述受理部受理到的所述工序信息確定的攝像對象的工序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拍攝所述作業人員的作業的情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通信部,所述通信部與連接于所述可穿戴式設備的信息處理裝置進行通信,
所述受理部經由所述通信部來從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接收所述工序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理部經由所述通信部來從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接收各工序的所述指示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工序信息包含能夠確定使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的工序的第一信息以及能夠確定使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的工序的第二信息,
在利用所述第一信息確定的工序開始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
在利用所述第二信息確定的工序結束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被按工序輸入開始作業和結束作業的輸入部,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開始利用所述第一信息確定的工序的作業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結束利用所述第二信息確定的工序的作業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輸入部被輸入針對所述攝像部的拍攝開始指示以及針對所述攝像部的拍攝結束指示,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拍攝開始指示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拍攝結束指示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
7.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信部向所述信息處理裝置發送利用所述攝像部拍攝到的圖像的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工序信息包含能夠確定使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的工序的第一信息以及能夠確定使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的工序的第二信息,
在利用所述第一信息確定的工序開始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
在利用所述第二信息確定的工序結束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被按工序輸入開始作業和結束作業的輸入部,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開始利用所述第一信息確定的工序的作業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結束利用所述第二信息確定的工序的作業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穿戴式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輸入部被輸入針對所述攝像部的拍攝開始指示以及針對所述攝像部的拍攝結束指示,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拍攝開始指示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開始拍攝,
在向所述輸入部輸入了拍攝結束指示的情況下,所述攝像部結束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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