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無人機輔助的自動售賣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210162357.4 | 申請日: | 2022-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6600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14 |
| 發明(設計)人: | 李橋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愛晴朗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G07F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樹賢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705 | 代理人: | 曾建芳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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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無人機 輔助 自動 售賣 系統 | ||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基于無人機輔助的自動售賣系統,包括服務器子系統、購物子系統、無人機和自動售賣機;購物子系統承載于移動終端上的APP或微信小程序;購物子系統、無人機和自動售賣機均與服務器子系統通過無線網絡進行交互;購物子系統被配置為用于供用戶下單以及確定送貨地點,進而據此生成訂單數據以發送至服務器子系統;服務器子系統被配置為根據訂單數據通知相應的自動售賣機,以及在自動售賣機裝載完商品后向無人機發送送貨通知;自動售賣機被配置為在接收到通知后將相應的商品裝載至氣囊袋中;無人機被配置為在接收到通知后將氣囊袋運送至用戶指定的送貨地點,并在成功投放后返航。本發明能夠方便用戶原地從自動售賣機中購買商品。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自動售賣機,特別地,涉及一種基于無人機輔助的自動售賣系統。
背景技術
自動售賣機是一種無人值守的售賣貨柜,主要銷售一些零售飲料等商品,消費者通過掃碼進入APP或小程序購買,非常方便。
目前市面上的自動售賣機由于取電限制,都是固定在一個地方,無法移動,且安放的位置往往都是門店或商場內。而在一些室外空曠區域,例如空曠的草坪、公園、沙灘等,則無法安放,消費者需要走一段路程才能到小賣部或者街邊的自動售賣機購買零食。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基于無人機輔助的自動售賣系統,能夠方便用戶原地從自動售賣機中購買商品。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基于無人機輔助的自動售賣系統,包括服務器子系統、購物子系統、無人機和自動售賣機;所述購物子系統承載于移動終端上的APP或微信小程序;所述購物子系統、無人機和自動售賣機均與服務器子系統通過無線網絡進行交互;
所述購物子系統被配置為用于供用戶下單以及確定送貨地點,進而據此生成訂單數據以發送至服務器子系統;
所述服務器子系統被配置為根據所述訂單數據通知相應的自動售賣機,以及在自動售賣機裝載完商品后向無人機發送送貨通知;
所述自動售賣機被配置為在接收到通知后將相應的商品裝載至氣囊袋中;
所述無人機被配置為在接收到通知后將所述氣囊袋運送至用戶指定的送貨地點,并在成功投放后返航;
其中,所述無人機停靠于所述自動售賣機上。
優選地,所述購物子系統還配置有用戶實時信息上傳模塊,所述用戶實時信息上傳模塊被配置為用于供用戶上傳個人的實時照片;所述服務器子系統被配置為對所述實時照片進行處理后以獲得用戶的人物畫像數據,并將人物畫像數據發送至相應的無人機;
所述無人機配置有識別攝像機,其在到達送貨地點后,通過將識別攝像機的拍攝畫面與用戶的人物畫像數據進行對比,從而對用戶進行二次確認,并在確認成功后再投放。
優選地,所述自動售賣機的機體的頂部設置有容納槽,所述容納槽內設置有氣囊袋供給裝置和充氣裝置,所述機體內設置有轉運通道,所述轉運通道的一端與自動售賣機的取貨倉連通,另一端與所述容納槽連通;所述轉運通道的內部設置有用于將商品從取貨口轉運至容納槽內的轉運裝置;所述氣囊袋在充滿氣后,其朝向轉運通道的一側具有供商品進入的通口;
所述充氣裝置、氣囊袋供給裝置、轉運裝置均與自動售賣機的控制系統電連接。
優選地,所述轉運裝置包括豎直設置的電動升降臺和水平設置的第一推送機構;電動升降臺豎直設置于所述轉運通道內,所述電動升降臺具有一用于承載商品的升降板;所述第一推送機構包括第一推板和第一電動推桿,所述第一電動推桿的一端固定于轉運通道的側壁上,另一端與第一推板固定;
所述取貨倉的底部安裝有傳送帶裝置,用于將商品傳送至所述升降板上;所述傳送帶裝置與控制系統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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