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止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擅自工作的控制裝置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156181.1 | 申請日: | 2022-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3751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27 |
| 發明(設計)人: | 楊洪坤;楊博涵 | 申請(專利權)人: | 楊洪坤 |
| 主分類號: | B62D5/04 | 分類號: | B62D5/04;B62D15/02 |
| 代理公司: | 長沙明新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22 | 代理人: | 徐新 |
| 地址: | 157020 黑龍江***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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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止 汽車 電動 助力 轉向 系統 擅自 工作 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防止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擅自工作的控制裝置,包括方向盤(2)、轉向軸(4),所述方向盤(2)連接在轉向軸(2)的一端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角度傳感器(1)、控制器(9)、轉向控制繼電器(8)以及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所述角度傳感器(1)設于方向盤(2)上且與轉向軸(2)同軸,所述轉向軸(2)的另一端與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連接,所述角度傳感器(1)的輸出端與控制器(9)連接,所述轉向控制繼電器(8)的電源端與控制器(9)連接,轉向控制繼電器(8)的開關端與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連接,所述控制器(9)用于控制轉向控制繼電器(8)工作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包括ECU控制單元(7)、助力電機(6)、轉矩傳感器(3)和電磁離合器(5),所述助力電機(6)的輸入端與ECU控制單元(7)連接,所述轉矩傳感器(3)設于轉向軸(2)上,所述助力電機(6)的輸出端通過電磁離合器(5)與轉向軸(2)連接,所述轉向控制繼電器(8)的開關端與ECU控制單元(7)以及助力電機(6)連接,用于對ECU控制單元(7)和助力電機(6)進行連接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ECU控制單元(7)與電磁離合器(5)連接,所述轉向控制繼電器(8)的開關端與ECU控制單元(7)和電磁離合器(5)連接實現對ECU控制單元(7)和電磁離合器(5)的連接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9)上連接有授權開關(10),所述授權開關(10)用于恢復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工作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傳感器(1)包括陀螺儀、觸點開關、光敏傳感器以及位置傳感。
6.一種防止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擅自工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使用權利1-5中任一項所述的防止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擅自工作的控制裝置,該方法將角度傳感器(1)安裝在方向盤(2)上且與轉向軸(4)同軸,之后控制器(9)連接角度傳感器(1)接收角度傳感器(1)的信號,當方向盤(2)處于中央位置且左右轉向不超過15°時,控制器(9)判定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處于擅自工作狀態,控制器(9)控制轉向控制繼電器(8)不工作,使得助力電機(6)的電源線被斷開,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不能工作;當方向盤(2)從中央位置左右轉向超過15°時,即自由轉角左右轉向超過15°時,控制器(9)判定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處于非擅自工作狀態,控制器(9)控制轉向控制繼電器(8)工作,使助力電機(6)的電源線連接,汽車電動助力轉向系統可以工作,進行助力轉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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