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實現數字商品交易的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119170.6 | 申請日: | 2022-0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29409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24 |
| 發明(設計)人: | 王吉元;張如意 | 申請(專利權)人: | 螞蟻區塊鏈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G06Q20/06;G06Q20/10;G06Q20/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周嗣勇 |
| 地址: | 200010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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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區塊 實現 數字 商品交易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實現數字商品交易的方法,應用在連接區塊鏈的資金網關上,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來自買方設備的鏈上賬戶充值請求,所述充值請求攜帶有指定鏈外資產;凍結所述指定鏈外資產后,向區塊鏈發起對所述買方鏈上賬戶的充值,所充入的鏈上資金錨定于所述指定鏈外資產;
接收來自賣方設備的鏈上賬戶提現請求,所請求提現的鏈上資金由所述買方設備在通過區塊鏈下單購買所述賣方發布的數字商品后,從所述買方鏈上賬戶轉移至所述賣方鏈上賬戶;將來源于所轉移鏈上資金錨定的指定鏈外資產的鏈外資金歸屬于賣方鏈外賬戶,并在區塊鏈上從所述賣方鏈上賬戶扣減所提現的鏈上資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接收買方設備或賣方設備發送的鏈上賬戶提現請求,所請求提現的鏈上資金由請求提現的鏈上賬戶充值生成;通過區塊鏈從請求提現的鏈上賬戶扣減所請求提現的鏈上資金,解凍所請求提現的鏈上資金錨定的指定鏈外資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充值請求還攜帶有指定充值額度;
所述凍結所述指定鏈外資產后,向區塊鏈發起對所述買方鏈上賬戶的充值,包括:凍結數量對應于所述指定充值額度的指定鏈外資產后,向區塊鏈發起對所述買方鏈上賬戶的充值,所充入的鏈上資金錨定于所述指定鏈外資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所述指定鏈外資產的計價幣種為第一幣種,所述鏈上資金的幣種為第二幣種;
所述凍結數量對應于所述指定充值額度的指定鏈外資產,包括:按照指定充值額度與流動性提供商的服務器預約第一幣種至第二幣種的鏈外資金兌換,根據兌換匯率和指定充值額度確定指定鏈外資產的數量,并凍結所確定數量的指定鏈外資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指定鏈外資產為不動產;
所述凍結所述指定鏈外資產后,向區塊鏈發起對所述買方鏈上賬戶的充值,包括:在確認所述不動產抵押手續完成后,按照所述不動產的抵押評估價值和折價因子確定最大充值額度,在所述最大充值額度內向區塊鏈發起對所述買方鏈上賬戶的充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指定鏈外資產包括以下至少一項:鏈外賬戶資金、不動產、有價證券。
7.一種基于區塊鏈實現數字商品交易的方法,應用在數字商品的買方設備上,所述方法包括:
向資金網關發送鏈上賬戶充值請求,所述充值請求攜帶有指定鏈外資產,供所述資金網關在凍結所述指定鏈外資產后,向區塊鏈發起對所述買方鏈上賬戶的充值,所充入的鏈上資金錨定于所述指定鏈外資產;
下單購買賣方發布在區塊鏈上的數字商品;
在收到賣方設備發出的數字商品后,通過區塊鏈將額度對應于所述數字商品價值的鏈上資金從所述買方鏈上賬戶轉移至賣方鏈上賬戶,供賣方設備請求資金網關對所轉移的鏈上資金進行提現,將來源于所轉移鏈上資金錨定的指定鏈外資產的鏈外資金歸屬于賣方并在區塊鏈上從所述賣方鏈上賬戶扣減所提現的鏈上資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向資金網關發送鏈上賬戶提現請求,所請求提現的鏈上資金由本買方鏈上賬戶充值生成,供資金網關通過區塊鏈從所述買方鏈上賬戶扣減所請求提現的鏈上資金額度,并解凍所請求提現的鏈上資金錨定的指定鏈外資產。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所述充值請求還攜帶有指定充值額度,供所述資金網關在凍結數量對應于所述指定充值額度的指定鏈外資產后,向區塊鏈發起對所述買方鏈上賬戶的充值,所充入的鏈上資金錨定于所述指定鏈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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