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調器控制方法、裝置、空調器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117664.0 | 申請日: | 2022-0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8474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3 |
| 發明(設計)人: | 單聯瑜;吳俊鴻;彭光前;孟紅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1/42 | 分類號: | F24F11/42;F24F11/70;F24F11/65;F24F11/64;F24F11/61;F25B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法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922 | 代理人: | 戎鄭華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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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調器 控制 方法 裝置 存儲 介質 | ||
1.一種空調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調器包括:換熱器,在所述換熱器上配置振動裝置,其中,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空調器處于制熱模式時,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
控制所述振動裝置產生振動波,其中,所述振動波用于振落所述換熱器上的霜層;
控制所述空調器由所述制熱模式切換為制冷模式,以進行逆向除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振動裝置產生振動波,包括:
控制所述振動裝置多次產生所述振動波;
其中,所述控制所述空調器由所述制熱模式切換為制冷模式,包括:
在末次產生所述振動波時,控制所述空調器由所述制熱模式切換為制冷模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空調器切換為所述制冷模式之后的持續時間大于第一時長閾值時,控制所述空調器由所述制冷模式切換回所述制熱模式;
控制所述振動裝置再次產生振動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換熱器和所述振動裝置間配置傳振板,所述控制所述振動裝置產生振動波,包括:
控制所述振動裝置產生振動波;
基于所述傳振板將所述振動波傳導至所述換熱器,以振落所述換熱器上的霜層。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包括:
檢測所述空調器的運行時間信息;
檢測所述空調器的第一室內管溫度、第一室外管溫度;
根據所述運行時間信息、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和/或所述第一室外管溫度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行時間信息是:所述空調器首次上電時的制熱運行時長;
其中,所述根據所述運行時間信息、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和/或所述第一室外管溫度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包括:
如果所述制熱運行時長大于第二時長閾值,則在所述第一室外管溫度小于第一溫度閾值,且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小于第二溫度閾值時,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行時間信息是:所述空調器中的壓縮機工作時長;
其中,根據所述運行時間信息和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包括:
如果所述壓縮機工作時長大于第三時長閾值,則確定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的溫度變化速率;
如果所述溫度變化速率滿足速率條件,且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小于第三溫度閾值,則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行時間信息是:所述空調器中的壓縮機工作時長;
其中,根據所述運行時間信息和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包括:
如果所述壓縮機工作時長大于第四時長閾值,且所述第一室內管溫度小于第四溫度閾值,則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條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所述空調器由所述制熱模式切換為制冷模式之后,還包括:
確定所述空調器滿足除霜退出條件;
控制所述振動裝置停止產生所述振動波,或控制所述空調器由所述制冷模式切換回所述制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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