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086819.9 | 申請日: | 2022-0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46272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5 |
| 發明(設計)人: | 林嘉佑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B25/00 | 分類號: | B23B25/00;B23Q11/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四合天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74 | 代理人: | 郭受剛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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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實現 車床 灰塵 處理 結構 | ||
1.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包括本體機構(1)、夾持機構(2)、操作機構(3)和除塵機構(4),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機構(2)位于本體機構(1)上端的左側,所述操作機構(3)位于本體機構(1)上端的中部,所述除塵機構(4)位于本體機構(1)上端的右側,所述除塵機構(4)包括有尾座(401)、頂管(402)、電機(403)、積塵袋(404)、移動小車(405)、軟管(406)、吸塵嘴(407)和支撐架(408),所述頂管(402)固定安裝在尾座(401)的前端,所述電機(403)固定安裝在尾座(401)的內部,所述積塵袋(404)固定安裝在電機(403)的后端并位于尾座(401)的后端,所述移動小車(405)固定安裝在電機(403)的下端,所述軟管(406)固定安裝在電機(403)的前端并位于電機(403)的內部,所述吸塵嘴(407)固定安裝在軟管(406)的上端并位于頂管(402)的前端,所述支撐架(408)固定安裝在吸塵嘴(407)下端的邊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機構(1)包括有車床本體(101)、操作臺(102)和支撐腳(103),所述操作臺(102)固定設置在車床本體(101)上端的前側,所述支撐腳(103)固定安裝在車床本體(101)的下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機構(2)包括有驅動部件(201)、散熱口(202)、卡盤(203)、夾具(204)和夾頭(205),所述散熱口(202)固定設置在驅動部件(201)的外端,所述卡盤(203)固定安裝在驅動部件(201)的右端,所述夾具(204)固定安裝在卡盤(203)的右端,所述夾頭(205)固定安裝在夾具(204)的右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機構(3)包括有固定底座(301)、刀架(302)、車刀(303)、工件本體(304)和回轉軸(305),所述刀架(302)固定安裝在固定底座(301)的上端,所述車刀(303)固定安裝在刀架(302)的上端,所述工件本體(304)活動安裝在車刀(303)的外端并和夾頭(205)固定連接,所述回轉軸(305)固定安裝在固定底座(301)右端的下方。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尾座(401)和車床本體(101)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架(408)為T型結構,所述支撐架(408)的下端和尾座(401)的內端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103)呈對稱分布于車床本體(101)的下端,所述驅動部件(201)和車床本體(101)固定連接,所述卡盤(203)和夾具(204)為可拆卸結構,所述夾具(204)和夾頭(205)為可拆卸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實現車床灰塵處理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座(301)和車床本體(101)固定連接,所述刀架(302)和車刀(303)為可拆卸結構,所述工件本體(304)和夾頭(205)為可拆卸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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