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陣列基板、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031535.X | 申請日: | 2022-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55688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5 |
| 發明(設計)人: | 吳云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62 | 分類號: | G02F1/1362;G02F1/1343 |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李晨幼 |
| 地址: | 430079 湖北省武漢市***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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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陣列 液晶顯示 面板 顯示裝置 | ||
1.一種陣列基板,包括驅動電路層及位于所述驅動電路層上的第一電極;所述驅動電路層包括多條掃描線及多條數據線,所述第一電極位于多條所述掃描線及多條所述數據線圍成的子像素區域內;定義所述掃描線的延伸方向為第一方向,所述數據線的延伸方向為第二方向;所述第一電極還包括實體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實體部還包括:
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二側壁的一端相交,以形成第一腰部;及
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所述第三側壁與所述第四側壁的一端相交,以形成第二腰部;
其中,定義所述第一腰部到所述第二腰部的最短距離為d1,所述第一側壁遠離所述第二側壁的一端到所述第三側壁遠離所述第四側壁的一端的距離為d2,所述第二側壁遠離所述第一側壁的一端到所述第四側壁遠離所述第三側壁的一端的距離為d3,則d1d2且d1d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實體部包括平行且遠離所述驅動電路層設置的第一表面,所述第一側壁、所述第二側壁、所述第三側壁及所述第四側壁分別與所述第一表面連接且與所述第一表面處于不同的面上;
在所述第一表面上,定義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二側壁相交于A點,所述第三側壁與所述第四側壁相較于相交B點,則所述A點與所述B點的連線與所述第一方向的夾角均為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極還包括位于所述實體部內的空腔,所述第一側壁、所述第二側壁、所述第三側壁及所述第四側壁為所述空腔的內壁。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實體部還包括外側壁,所述外側壁環繞所述第一側壁、所述第二側壁、所述第三側壁及所述第四側壁設置,所述外側壁為所述實體部的外壁。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定義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二方向之間的夾角為第一傾角θ1,所述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方向之間的夾角為第二傾角θ2,所述第三側壁與所述第二方向之間的夾角為第三傾角θ3,所述第四側壁與所述第二方向之間的夾角為第四傾角θ4,所述θ1、所述θ2、所述θ3及所述θ4的取值范圍均為3°-35°。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θ1、所述θ2、所述θ3及所述θ4的取值范圍均為5°-15°。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θ1=θ3且θ2=θ4。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θ1=θ2=θ3=θ4。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θ1≠θ2且θ3≠θ4。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三側壁對稱,所述第二側壁與所述第四側壁對稱。
11.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表面上,定義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二側壁相交于A點,所述第三側壁與所述第四側壁相較于相交B點,則所述A點與所述B點的連線與所述第一方向的夾角不等于0°。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實體部還包括:
第五側壁,與所述第一側壁的遠離所述第二側壁的一端相連接;及
第六側壁,與所述第三側壁的遠離所述第四側壁的一端相連接;
定義所述第五側壁與所述第二方向之間的夾角為第五傾角β1,所述第六側壁與所述第二方向之間的夾角為第六傾角β2,所述β1和所述β2的取值范圍均為0°-90°。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β1和所述β2的取值范圍均為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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