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特定目標防控方法、裝置、電子設備以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023133.5 | 申請日: | 2022-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5359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5 |
| 發明(設計)人: | 雷春;歐陽銅;侯師;彭延云;史濤瑜;苑文楠;梁嵩鵬;邱旭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機械設備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F41H11/00 | 分類號: | F41H11/00;F41H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云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83 | 代理人: | 張飆 |
| 地址: | 100854 北京市海淀區永***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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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特定 目標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以及 存儲 介質 | ||
1.一種特定目標防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判斷第一探測設備是否探測到特定目標,若所述第一探測設備探測到特定目標,則將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發送至攔截處置設備,以使所述攔截處置設備基于所述位置信息對所述特定目標進行定位并進行第一攔截處置;
在基于所述第一探測設備探測對所述特定目標進行攔截處置后,判斷第二探測設備是否探測到特定目標,若所述第二探測設備探測到特定目標,則將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發送至攔截處置設備,以使所述攔截處置設備基于所述位置信息對所述特定目標進行定位并進行第二攔截處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探測設備為無源探測設備,第二探測設備為雷達探測設備,攔截處置設備為電子干擾設備;
所述電子干擾設備對所述特定目標的攔截處置方式為電子干擾。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探測設備探測到特定目標時,將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存儲至無源探測特定目標數據存儲模塊,并生成無源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
所述第二探測設備探測到特定目標時,將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存儲至雷達探測特定目標數據存儲模塊,并生成雷達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第一探測設備是否探測到特定目標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接收到使能無人值守命令時,開啟第一探測設備、第二探測設備及攔截處置設備;
開啟定時器,所述定時器用于定時檢測無源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雷達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的狀態。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無源探測設備探測到特定目標后,生成無源探測目標方位并根據特定目標防控系統平臺指北偏角θ,計算生成相對電子干擾設備的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為:
將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發送至電子干擾設備,以使所述電子干擾設備基于所述位置信息對所述特定目標進行定位并進行電子干擾。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電子干擾設備基于所述第一探測設備探測并生成的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對所述特定目標進行定位并進行電子干擾后,分別對所述無源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雷達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進行檢測;
若無源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為空,雷達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不為空,則等待定時器間隔預設周期后再次對所述無源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雷達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進行檢測,若無源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為仍為空,雷達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不為空,則將所述雷達探測設備探測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發送至電子干擾設備,以使所述電子干擾設備基于所述位置信息對所述特定目標進行定位并進行電子干擾。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雷達探測設備探測到特定目標后,生成雷達探測目標方位目標俯仰β,目標斜距D,并根據所述雷達探測設備坐標系與所述電子干擾設備坐標系的轉角,計算生成相對電子干擾設備的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為:
其中,Δx、Δy、Δz分別為雷達探測設備坐標系的原點在電子干擾設備坐標系中的坐標值,目標方位目標俯仰β單位為角度,目標斜距D單位為米;
將所述特定目標的位置信息發送至電子干擾設備,以使所述電子干擾設備基于所述位置信息對所述特定目標進行定位并進行電子干擾。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定時器定時檢測無源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雷達探測特定目標位置信息數據隊列均為空時,將所述電子干擾設備置于待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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