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為T細胞療法而調理患者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019434.0 | 申請日: | 2016-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4432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5 |
| 發明(設計)人: | A·博特;J·S·維措雷克;W·戈;R·賈因;J·N·科亨德費爾;S·A·羅森堡 | 申請(專利權)人: | 凱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由衛生與公眾服務部部長代表的)美利堅合眾國 |
| 主分類號: | A61K31/7076 | 分類號: | A61K31/7076;A61K31/675;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張小勇 |
| 地址: | 美國加***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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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細胞 療法 調理 患者 方法 | ||
1.一種調理需要T細胞療法之患者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對該患者投予劑量在200mg/m2/日至2000mg/m2/日之間的環磷酰胺及劑量在20mg/m2/日至900mg/m2/日之間的氟達拉濱(fludarabine)。
2.如權利要求第1項之方法,其中該投予環磷酰胺及氟達拉濱(i)使內源淋巴球減少,(ii)增加體內恒定性細胞激素之血清量,(iii)強化在該調理后所投予之T細胞效應功能(effector function),(iv)強化抗原呈現細胞活化與/或有效性,或(v)其任何組合。
3.一種使需要T細胞療法之患者的內源淋巴球減少之方法,該方法包含對該患者投予劑量在200mg/m2/日至2000mg/m2/日之間的環磷酰胺及劑量在20mg/m2/日至900mg/m2/日之間的氟達拉濱。
4.如權利要求第3項之方法,其中該內源淋巴球包含調節T細胞、B細胞、自然殺手細胞、CD4+T細胞、CD8+T細胞、或其任何組合。
5.一種使需要T細胞療法之患者中的體內恒定性細胞激素之血清量增加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對該患者投予劑量在200mg/m2/日至2000mg/m2/日之間的環磷酰胺及劑量在20mg/m2/日至900mg/m2/日之間的氟達拉濱。
6.如權利要求第5項之方法,其中該體內恒定性細胞激素包含介白素7(IL-7)、介白素15(IL-15)、介白素10(IL-10)、介白素5(IL-5)、γ誘導蛋白10(IP-10)、介白素8(IL-8)、單核球化學吸引因子(chemoattractant)蛋白1(MCP-1)、胎盤生長因子(PLGF)、C-反應蛋白(CRP)、可溶性細胞間黏著分子1(sICAM-1)、可溶性血管黏著分子1(sVCAM-1)、或其任何組合。
7.如權利要求第6項之方法,其中該患者中IL-7血清量在投予環磷酰胺及氟達拉濱后比在投予前的IL-7血清量增加到至少2倍、至少3倍、至少4倍、至少5倍、至少10倍、至少15倍、至少20倍、至少25倍、至少30倍、至少35倍、至少40倍、至少45倍、至少50倍、至少60倍、至少70倍、至少80倍、或至少90倍。
8.如權利要求第6或7項之方法,其中該患者中IL-15血清量在投予環磷酰胺及氟達拉濱后比在投予前的IL-15血清量增加到至少5倍、至少10倍、至少15倍、至少20倍、至少25倍、至少30倍、至少35倍、至少40倍、至少45倍、至少50倍、至少60倍、至少70倍、至少80倍、或至少90倍。
9.如權利要求第6至8項中任一項之方法,其中該患者中IL-10血清量在投予環磷酰胺及氟達拉濱后比在投予前的IL-10血清量增加到至少2倍、至少3倍、至少4倍、至少5倍、至少6倍、至少7倍、至少8倍、至少9倍、至少10倍、或至少20倍。
10.如權利要求第6至9項中任一項之方法,其中該患者中IL-5血清量在投予環磷酰胺及氟達拉濱后比在投予前的IL-5血清量增加到至少2倍、至少3倍、至少4倍、至少5倍、至少6倍、至少7倍、至少8倍、至少9倍、至少10倍、至少15倍、至少20倍、至少30倍、至少40倍、至少50倍、至少60倍、至少70倍、至少80倍、至少90倍、或至少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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