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伏系統及其電能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001020.5 | 申請日: | 2022-0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010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宏波;李國耀;孫萍萍;馬書明;雷光棟;陳富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3/38 | 分類號: | H02J3/38;H02J3/3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康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7 | 代理人: | 尹彥 |
| 地址: | 51900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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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系統 及其 電能 控制 方法 | ||
1.一種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判斷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是否有余裕;
在不同的市電電價時間段,根據光伏發電的余裕情況以及上網電價與當前的市電電價的比較結果,采用不同的用電儲能策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峰值電價時間段,若上網電價大于峰值電價,則在光伏系統發電時,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量和儲能電量優先上網賣電,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儲能電量用完之后不再儲能;在光伏系統不發電時,儲能電量優先上網賣電,儲能電量用完以后循環市電給儲能充電再上網賣電的步驟,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峰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發電且光伏發電量有剩余,在上網電價小于等于峰值電價且大于谷值電價時,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量優先供給用電設備,剩余的光伏發電量和儲能電量上網賣電,儲能電量用完后不再繼續儲能;在上網電價小于等于谷值電價時,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量優先供給用電設備,如果有剩余,則供給儲能電量,如果還有剩余,則上網賣電。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峰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發電且光伏發電量不足,在上網電價小于等于峰值電價時,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量和儲能電量優先供給用電設備,不足時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儲能電量用完之后不再繼續儲能。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峰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不發電且儲能電量有剩余,當上網電價大于峰值電價,則儲能電量優先上網賣電,再重復使用市電進行儲能充電再上網賣電的步驟,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當上網電價小于等于峰值電價且大于谷值電價時,則儲能電量優先上網賣電,儲能電量用完之后不再儲能;當上網電價小于等于谷值電價,保持當前的儲能電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平值電價時間段,若上網電價大于平值電價,則在光伏系統發電時,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量優先上網賣電,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平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發電且光伏發電量有剩余,在上網電價小于等于平值電價且大于谷值電價時,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量優先供給用電設備,剩余的光伏發電量上網賣電。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平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發電且光伏發電量不足,在上網電價小于等于平值電價時,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量優先供給用電設備,不足時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平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不發電且儲能電量有剩余,當上網電價大于平值電價,則儲能電量優先上網賣電,再重復使用市電進行儲能充電再上網賣電的步驟,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當上網電價小于等于平值電價且大于谷值電價時,則儲能電量優先上網賣電;當上網電價小于等于谷值電價,保持當前的儲能電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谷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不發電,當上網電價>谷值電價,儲能電量優先上網賣電,儲能電量用完以后循環市電給儲能充電再上網賣電的步驟;當上網電價≤谷值電價,儲能電量不足時采用市電進行儲能,充滿以后不再放電。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谷值電價時間段,若光伏系統不發電,則用電設備采用市電進行供電。
12.一種光伏系統,包括光伏模塊,儲能模塊以及逆變器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采用如權利要求1至11任意一項所述的光伏系統的電能控制方法對光伏系統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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