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人造皮革及使用其而成的透光器件在審
| 申請號: | 202180063338.X | 申請日: | 2021-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209976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02 |
| 發明(設計)人: | 筱崎篤史;阪上好;土本貴大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麗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楊宏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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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造 皮革 使用 透光 器件 | ||
提供中濃度以上的深色的人造皮革,其在保持其質地、觸感的同時還具有透光性。本發明的人造皮革包含纖維絡合體和高分子彈性體,纖維絡合體包含平均單纖維直徑為0.1~μm的極細纖維,所述人造皮革的厚度為0.4~1.2mm、單位面積重量為80~450g/m2,所述人造皮革的一個表面為利用染料及/或顏料而被著色了的設計面,滿足以下式(1)~(3)。L*1≤55···(1)L*0>50···(2)ΔL*<-5···(3)此處,L*1為設計面的CIE1976L*a*b*顏色空間中的明度指數(L*值),L*0為與設計面呈相反側的表面的CIE1976L*a*b*顏色空間中的明度指數(L*值),ΔL*為設計面的L*值和與設計面呈相反側的表面的L*值之差(CIELAB1976ab明度差,L*1-L*0)。其中,所述明度指數是在CIE標準光源D65條件下、且視場角為10°的條件下測定的值。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人造皮革及使用其而成的透光器件。
背景技術
由超細纖維和高分子彈性體形成的仿麂皮人造皮革在耐久性和均一性等方面具有天然皮革所沒有的優異性質。利用這樣的特征,仿麂皮的人造皮革被用于衣物、家具和汽車用內裝材料等廣泛的用途。另外,近年來,產生了進一步多樣化的需求,作為各種表皮材料,也正在進行對家電制品、汽車的控制臺等的研究。
在這樣的環境中,對于近年來的家電產品、汽車的控制臺而言,從設計性的方面出發,具有按鈕(鍵盤)自身發光的背光源按鈕的透光器件日益增多。提出了在這樣的透光器件中使用以往使用的仿麂皮人造皮革作為表皮材料的技術(例如,參見專利文獻1、2。)。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3-71956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4-185404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通常,在將人造皮革用作表皮材料時,特別是對于CIE1976L*a*b*顏色空間中的明度指數(以下,有時僅記載為L*值)為50以下的中·深色的人造皮革而言,其缺乏透光性,根據人造皮革的色彩、光源的光量等條件,有時還不透光。因此,在專利文獻1、2所公開的技術中,設置切口部,或者設置使無紡布薄膜化而成的透光部,從而進行不設置實質上遮擋光的部分。但是,在這種技術的情況下,由于將想要使光透過的部分的人造皮革除去或使其進行了熔接,因此,存在有損作為人造皮革的質地、觸感、品質的問題。
因此,本發明是鑒于上述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人造皮革及使用該人造皮革而成的透光器件,所述人造皮革是中濃度以上的深色的人造皮革,并且在保持其質地、觸感的同時還具有透光性。
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本申請的發明人為了實現上述目的反復進行了深入研究,結果發現,在特定的厚度、單位面積重量的人造皮革中,通過使設計面同與其相反的表面的色差在特定的范圍內,即使不設置切口部、使無紡布薄膜化而成的透光部,也可以在保持作為人造皮革的質地、觸感的同時具有透光性。此外,還令人驚訝地發現,即使在將該人造皮革的設計面設為深色的情況下,在用作透光器件時也帶來充分的透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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