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有效
| 申請號: | 202123274366.2 | 申請日: | 2021-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6767009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7 |
| 發明(設計)人: | 程世友;董逑;湯家笑;葉少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7/20 | 分類號: | E04H17/20;H04R1/02;H02G3/04 |
| 代理公司: | 江蘇瑞途律師事務所 32346 | 代理人: | 韋超峰 |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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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戶外 護欄 | ||
1.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包括
立柱(100),所述立柱(100)內部設置有基礎電纜線(110);
功能模塊(400),所述功能模塊(400)設置有快接電纜線(410),所述快接電纜線(410)與所述基礎電纜線(110)配合設置;
模塊安裝單元(300),所述模塊安裝單元(300)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功能模塊(400)的安裝腔,且所述模塊安裝單元(300)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快接電纜線(410)的穿孔;以及
安裝底座(200),所述安裝底座(200)設置于所述立柱(100)頂部,用于將所述模塊安裝單元(300)固定設置于立柱(100)頂部,且所述安裝底座(200)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基礎電纜線(110)的過線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安裝單元(300)包括上蓋(320)、下蓋(330)和位于上蓋(320)與下蓋(330)之間的框架(310);所述下蓋(330)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快接電纜線(410)的穿孔,所述框架(310)內具有安裝腔,所述安裝腔用于安裝所述功能模塊(40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底座(200)包括基板(210)和環形板(220),所述環形板(220)設置于所述基板(210)上,且基板(210)對應環形板(220)的位置設置有過線孔;
所述下蓋(330)設置有安裝凸板(331),所述安裝凸板(331)靠近安裝底座(200)的一側具有與所述環形板(220)配合設置的腔體,且所述安裝凸板(331)上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快接電纜線(410)的穿孔。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310)頂部沿框架(310)設置有密封槽(312),所述上蓋(320)和所述框架(310)頂部之間設置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與密封槽(312)配合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模塊(400)包括音響、光源板(440)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模塊(400)為音響,且所述框架(310)側部設置有至少一個發聲面(311);或
所述功能模塊(400)為光源板(440),且所述框架(310)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透光板(45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響包括功放板(420)和喇叭(430);所述功放板(420)用于處理信號并輸出至喇叭(430),所述喇叭(430)的擴音口與所述框架(310)的發聲面(311)對應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450)設置有凸起、凸條、凹槽中的至少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安裝單元(300)包括四個側板,且所述側板共同構成具有安裝腔的框架(310),至少兩個側板上設置有發聲面(311);或
所述模塊安裝單元(300)包括四個側板,且所述側板共同構成具有安裝腔的框架(310),至少兩個側板上設置有透光板(450)。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可用于戶外的護欄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發聲面(311)設置有防塵罩;或
所述透光板(450)遠離模塊安裝單元(300)的一側設置有花紋外罩(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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