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全方位支架及應用其的AI安全生產監管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23269903.4 | 申請日: | 2021-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6721474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0 |
| 發明(設計)人: | 于海濤;馬明輝;郭杰;陳翔;于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5/232;F16M11/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眾達德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70 | 代理人: | 田靈菲 |
| 地址: | 271000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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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全方位 支架 應用 ai 安全生產 監管 裝置 | ||
1.全方位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導軌(1),所述導軌(1)設置有兩個移動座(2),所述移動座(2)能夠在導軌(1)上移動,且兩個移動座(2)間設置有支撐臺(4),所述支撐臺(4)的兩側通過連接臂(3)分別連接兩個移動座(2),所述連接臂(3)連接支撐臺(4)的方式為轉動連接,所述連接臂(3)連接移動座(2)的方式為轉動連接,常態下,支撐臺(4)距離兩個移動座(2)的間距相同,且平行于地面設置,所述支撐臺(4)的下表面設置有刷卡機(41)和攝像頭(5),且所述攝像頭(5)固定在轉向臺(42)上,能夠轉動,所述轉向臺(42)連接支撐臺(4)上表面設置的轉向電機(43),所述轉向電機(43)能夠驅動所述攝像頭(5)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方位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座(2)在導軌(1)上移動的方式為,所述導軌(1)設置兩個導向桿,且任一導向桿的內側設置有齒條(11),所述移動座(2)套接在所述導軌(1)上,且在與導軌(1)連接位置設置有驅動齒輪(23),所述驅動齒輪(23)與所述齒條(11)嚙合連接,能夠在所述齒條(11)上移動,所述驅動齒輪(23)連接伺服電機(22)的輸出軸,通過伺服電機(22)的驅動能夠帶動所述移動座(2)在導軌(1)上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方位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臺(42)包括殼體(424),所述殼體(424)內設置轉盤(421),所述轉盤(421)固定連接有蝸輪(422),且能夠同步轉動,所述轉盤(421)在背離蝸輪(422)一側設置有偏心布置的連接柱(423),所述殼體(424)在連接柱(423)位置設置有弧形槽(425),所述轉盤(421)在轉動時,連接柱(423)能夠在弧形槽(425)內移動,所述連接柱(423)外固定設置有連接座(426),所述連接座(426)能夠以轉盤(421)的圓心為圓點,隨連接柱(423)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方位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電機(43)的輸出軸向下設置且連接有蝸桿(431),所述蝸桿(431)與所述蝸輪(422)嚙合,能夠驅動蝸輪(422)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全方位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座(2)包括結構主體(21),所述結構主體(21)的下表面設置伺服電機(22),所述伺服電機(22)的輸出軸豎直向上設置,且貫穿所述結構主體(21)連接在驅動齒輪(23)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全方位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主體(21)的下表面設置有第一轉動座(24),所述第一轉動座(24)設置在靠近支撐臺(4)的一側,所述支撐臺(4)在轉向電機(43)的兩側對稱設置第二轉動座(44),所述連接臂(3)的兩端分別通過銷軸轉動連接第一轉動座(24)和第二轉動座(44)。
7.一種AI安全生產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全方位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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