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裝置支架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123005491.3 | 申請日: | 2021-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6479843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魏斌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深圳市藍禾技術(sh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M11/04 | 分類號: | F16M11/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智圈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51 | 代理人: | 杜梓良 |
| 地址: | 518131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qū)民治街道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電子 裝置 支架 | ||
1.一種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主體;
夾臂組件,所述夾臂組件裝配于所述支架主體,所述夾臂組件用于夾持承載于所述支架主體的電子裝置;
至少兩個發(fā)光單元,所述至少兩個發(fā)光單元裝配于所述夾臂組件內(nèi);以及
導光件,所述導光件裝配于所述夾臂組件,所述至少兩個發(fā)光單元均位于所述導光件的同一側(cè),所述導光件包括出光部和至少兩個入光部,所述出光部外露于所述夾臂組件的前表面,所述至少兩個入光部位于所述夾臂組件內(nèi),所述發(fā)光單元與所述入光部一一相對設置,每個所述入光部包括相連接的第一入光面和第二入光面,所述第一入光面相對所述出光部具有第一夾角,所述第二入光面相對所述出光部具有第二夾角;
相鄰兩個所述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的度數(shù)相區(qū)別;和/或
相鄰兩個所述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的度數(shù)相區(qū)別。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導光件包括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與所述第二端部沿所述導光件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第一入光面朝向背離所述第一端部的方向,所述第二入光面朝向背離所述第二端部的方向;
所述至少兩個入光部包括第一入光部與第二入光部,所述第一入光部與所述第二入光部沿所述導光件的長度方向依次間隔設置,所述第一入光部相對所述第二端部更靠近所述第一端部,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小于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所述第二入光部相對所述第一端部更靠近所述第二端部,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小于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
所述至少兩個發(fā)光單元包括第一發(fā)光單元和第二發(fā)光單元,所述第一發(fā)光單元與所述第一入光部相對設置,所述第二發(fā)光單元與所述第二入光部相對設置。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等于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大于零且小于45度,和/或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大于零且小于45度。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導光件包括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與所述第二端部沿所述導光件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第一入光面朝向背離所述第一端部的方向,所述第二入光面朝向背離所述第二端部的方向;
所述至少兩個入光部包括第一入光部、第二入光部以及第三入光部,所述第一入光部、所述第三入光部以及所述第二入光部沿所述導光件的長度方向依次間隔設置,所述第一入光部相對所述第二端部更靠近所述第一端部,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小于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所述第二入光部相對所述第一端部更靠近所述第二端部,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小于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所述第三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大于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所述第三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大于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
所述至少兩個發(fā)光單元包括第一發(fā)光單元、第二發(fā)光單元以及第三發(fā)光單元,所述第一發(fā)光單元與所述第一入光部相對設置,所述第二發(fā)光單元與所述第二入光部相對設置,所述第三發(fā)光單元與所述第三入光部相對設置。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等于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和/或所述第三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等于所述第三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或6所述的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入光部的所述第一夾角大于零且小于45度,和/或所述第二入光部的所述第二夾角大于零且小于45度。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部與所述至少兩個入光部分別位于所述導光件的相背兩側(cè),自所述入光部向所述出光部的投影方向上,所述至少兩個入光部均偏離所述出光部的中心,所述至少兩個入光部的面積之和小于所述出光部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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