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固定翼無人機輔助起飛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21019123.1 | 申請日: | 2021-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986141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03 |
| 發明(設計)人: | 范榮喜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西通用航空無人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F1/04 | 分類號: | B64F1/04;B64F1/02 |
| 代理公司: | 重慶中渝知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82 | 代理人: | 趙小安 |
| 地址: | 030600 山西省晉中市山西示范區晉中***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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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固定 無人機 輔助 起飛 裝置 | ||
1.一種固定翼無人機輔助起飛裝置,包括底座(1)、升降槽(3)、鉸接軸(5)和活動槽(9),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頂端設置有支撐柱(2),所述支撐柱(2)的內部設置有升降槽(3),所述升降槽(3)的內部設置有升降結構(4),所述升降結構(4)的頂端設置有承重板(6),所述承重板(6)靠近升降結構(4)的一側設置有鉸接軸(5),所述承重板(6)的頂端設置有防護結構(7),所述防護結構(7)包括連接桿(701)、第一防護板(702)、固定框(703)、強化筋(704)以及固定螺絲(705),所述連接桿(701)的一側設置有第一防護板(702),所述第一防護板(702)的外側壁上設置有固定框(703),所述固定框(703)的內部設置有強化筋(704),所述固定框(703)的內部設置有固定螺絲(705),所述承重板(6)的內部設置有活動槽(9),所述活動槽(9)的內部設置有調節結構(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固定翼無人機輔助起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結構(4)包括升降桿(401)、卡桿(402)以及卡槽(403),所述升降桿(401)的內部設置有卡槽(403),所述卡槽(403)的內部設置有卡桿(40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固定翼無人機輔助起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403)設置有三組,所述卡槽(403)呈等間距分布,所述卡槽(403)與卡桿(402)構成卡接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固定翼無人機輔助起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結構(8)包括限位板(801)、活動板(802)、連接塊(803)、彈簧(804)、卡球(805)、凹槽(806)、推動桿(807)以及推動塊(808),所述活動板(802)的一側設置有限位板(801),所述活動板(802)的外側壁上設置有連接塊(803),所述連接塊(803)的底端設置有彈簧(804),所述彈簧(804)的底端設置有卡球(805),所述卡球(805)靠近承重板(6)的內部設置有凹槽(806),所述凹槽(806)靠近卡球(805)的一側設置有推動塊(808),所述推動塊(808)的底端設置有推動桿(807)。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固定翼無人機輔助起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板(802)的一側延伸至活動槽(9)的內部,所述活動板(802)的另一側與限位板(801)連接,所述活動板(802)與活動槽(9)構成滑動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固定翼無人機輔助起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806)設置有八組,所述凹槽(806)在承重板(6)的內部一側各設置有四組,所述凹槽(806)呈對稱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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