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活性炭再生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20606485.4 | 申請日: | 2021-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527737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4 |
| 發明(設計)人: | 馮瑞鋒;梁瑜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富鋒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0/34 | 分類號: | B01J20/34;B01J20/30;F22B31/00 |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海融科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77 | 代理人: | 陳志超;黃家豪 |
| 地址: | 511300 廣東省廣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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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活性炭 再生 裝置 | ||
1.一種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蒸汽發生機構(100)、燃燒熱再生系統(200)、尾氣處理機構(300)和余熱循環機構(400),所述蒸汽發生機構(100)用于產生高溫蒸汽,并與所述燃燒熱再生系統(200)連接,所述燃燒熱再生系統(200)用于對廢活性炭進行預熱干燥和高溫炭化后,通過所述高溫蒸汽對廢活性炭進行活化;
所述尾氣處理機構(300)與所述燃燒熱再生系統(200)連接,并用于對所述燃燒熱再生系統(200)產生的尾氣進行凈化處理;
所述余熱循環機構(400)與所述尾氣處理機構(300)連接,并用于對所述尾氣的熱量進行回收利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發生機構(100)包括蒸汽發生器(1)、與所述蒸汽發生器(1)連接的第一燃燒機(6)和與所述蒸汽發生器(1)經水管(18)連接的儲水罐(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熱再生系統(200)包括再生爐(2)和與所述再生爐(2)連接的溫度調節裝置,所述再生爐(2)包括外殼體(210),所述外殼體(210)內設有加熱室(230),所述加熱室(230)設置有至少一層水平放置的網狀承放架(220),且所述加熱室(230)至少一個側壁設有蒸汽入口(16),所述蒸汽入口(16)與所述蒸汽發生器(1)的蒸汽出口(13)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調節裝置(600)包括第二燃燒機(7)和第三燃燒機(8),且所述第二燃燒機(7)和第三燃燒機(8)上相應設置有溫度控制器(21)。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氣處理機構(300)包括尾氣處理器(3)和第四燃燒機(9),所述尾氣處理器(3)包括尾氣燃燒室,所述尾氣燃燒室與所述再生爐(2)的加熱室(230)以及所述第四燃燒機(9)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氣處理機構(300)還包括排氣管(14),所述排氣管(14)與所述尾氣處理器(3)連接;所述余熱循環機構(400)包括與所述排氣管(14)連接的水冷式換熱器(5),所述水冷式換熱器(5)包括用于與外部的供水系統連接的冷卻水入口(20),以及與所述儲水罐(4)連接的冷卻水出口(19)。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冷式換熱器(5)包括換熱器殼體(510),以及設置在所述換熱器殼體(510)內的金屬換熱管(520);所述金屬換熱管(520)纏繞在排氣管(14)的外表面上。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氣處理機構(300)還包括布袋除塵塔(10),所述布袋除塵塔(10)與所述排氣管(14)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氣處理機構(300)還噴淋除塵塔(11);所述布袋除塵塔(10)出氣口與噴淋除塵塔(11)的進氣口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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