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20438127.7 | 申請日: | 2021-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475143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2 |
| 發明(設計)人: | 展宗思;王超;樊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B11/00 | 分類號: | G07B11/00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61215 | 代理人: | 王晶 |
| 地址: | 710016 ***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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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城市 軌道交通 手持 檢票 設備 | ||
1.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備本體,所述設備本體頂部設置有二維碼掃描攝像頭(1)和揚聲器(2),面部設置有狀態顯示燈(3)、顯示屏幕(4)和操作按鍵(5),背部設置有人臉識別攝像頭(6)、實體票卡/NFC讀寫區(7)、電池板(8)和電池板卡扣(9);
所述的二維碼掃描攝像頭(1)、揚聲器(2)、狀態顯示燈(3)、顯示屏幕(4)、人臉識別攝像頭(6)和實體票卡/NFC讀寫區(7)通過集成電路與內部主板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維碼掃描攝像頭(1)采用嵌入式掃描攝像頭,用于乘客所持手機二維碼的掃描、信息讀取。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臉識別攝像頭(6)采用雙目攝像頭,即RGB攝像頭+紅外攝像頭,用于乘客人臉圖像采集、活體檢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實體票卡/NFC讀寫區(7)內安裝讀卡器,用于單程票、城市一卡通、交通一卡通、銀行IC卡和手機NFC虛擬票卡讀取和寫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揚聲器(2)用于工作狀態和檢票結果的語音提示;狀態顯示燈(3)采用三色LED燈,用于運行狀態提示。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顯示屏幕(4)采用3-5寸液晶顯示屏,用于刷卡、二維碼掃描、人臉識別等信息/圖像顯示;操作按鍵(5)采用物理按鍵,包括菜單鍵、確認鍵、返回鍵方向導航鍵、數字鍵等,用于工作狀態選擇、設置和信息手動輸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維碼掃描攝像頭(1)內嵌于設備本體頂部左側,揚聲器(2)內嵌于設備本體頂部右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狀態顯示燈(3)內嵌于設備本體面部右上角,顯示屏幕(4)位于設備本體面部居中偏上,操作按鍵(5)位于設備本體面部居中偏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臉識別攝像頭(6)內嵌于設備本體背部居中偏上,實體票卡/NFC讀寫區(7)位于設備本體背部中間,人臉識別攝像頭(6)和實體票卡/NFC讀寫區(7)保持同一平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軌道交通手持式檢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設備本體背部設置電池板(8),電池板(8)位于設備本體背部居中偏下,電池板(8)底部設置電池板卡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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