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20366335.0 | 申請日: | 2021-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5528917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14 |
| 發明(設計)人: | 徐立霜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旋能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S20/30 | 分類號: | H02S20/30;H02S10/40;H02S40/30;B60L8/00 |
| 代理公司: | 青島華慧澤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7247 | 代理人: | 王振一 |
| 地址: | 266100 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株洲***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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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車載 智能 裝置 | ||
1.一種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開口朝上的U型架、設置在所述U型架頂端且用于封閉所述開口的光伏板一、設置在所述U型架內部的光伏板二和光伏板三,所述光伏板二和所述光伏板三分別與伸縮傳送機構連接,所述光伏板二和所述光伏板三還分別與角度調節機構連接,所述伸縮傳送機構和所述角度調節機構均設置在所述U型架上,所述光伏板一、所述光伏板二和所述光伏板三與蓄電池連接;
所述伸縮傳送機構和所述角度調節機構分別與控制器連接;
所述伸縮傳送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U型架內部的傳送帶、設置在所述傳送帶兩端的驅動軸一和驅動軸二、分別設置在所述傳送帶上下側面的上鉸接座和下鉸接座,所述下鉸接座與所述光伏板二的一端鉸接,所述上鉸接座與所述光伏板三的一端鉸接,所述驅動軸一和所述驅動軸二分別鉸接在所述U型架上,所述驅動軸一和/或驅動軸二與電機一連接;
或者,所述伸縮傳送機構包括分別穿設在所述U型架兩端的驅動軸一和驅動軸二、設置在所述驅動軸一端部上的驅動齒輪一、設置在所述驅動軸二上的驅動齒輪二、與所述驅動齒輪一上方嚙合連接的齒條一、與所述驅動齒輪二上方嚙合連接的齒條二,所述齒條一和所述齒條二沿著滑槽可水平滑動的與所述U型架連接,所述滑槽設置在所述U型架上,所述光伏板二的一端鉸接在所述齒條一的一端部,所述光伏板三的一端鉸接在所述齒條二的一端部;
還包括相互平行設置在所述U型架上的動力軸一和動力軸二,所述動力軸一上設置有驅動齒輪三,所述動力軸二上設置有驅動齒輪四,所述動力軸一通過傳動帶一與所述驅動軸一連接,所述動力軸二通過傳動帶二與所述驅動軸二連接,所述動力軸一/所述動力軸二與電機一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板二的另一端和所述光伏板三的另一端分別與所述角度調節機構連接;
所述角度調節機構包括分別鉸接設置在所述U型架上方的轉軸一和轉軸二、一端與所述轉軸一連接的拉繩一、一端與所述轉軸二連接的拉繩二,所述拉繩一的另一端與所述光伏板三的另一端連接,所述拉繩二的另一端與所述光伏板二的另一端連接,所述轉軸一/所述轉軸二與電機二連接,所述轉軸一通過皮帶與所述轉軸二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鉸接座和所述下鉸接座中心的連線將所述傳送帶分割為長度相等的兩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板三的另一端設置有固定座一,所述光伏板二的另一端設置有固定座二,所述拉繩一與所述固定座一連接,所述拉繩二與所述固定座二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帶中間的空間內穿設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的兩端分別與U型架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帶具有兩個,且分別靠近所述U型架的兩內側面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一和所述電機二外側設置有保護罩,所述保護罩設置在所述U型架的外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載智能光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連接在手機APP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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