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彎折顯示模組及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1574628.9 | 申請日: | 2021-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24191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16 |
| 發明(設計)人: | 張卿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長江新型顯示產業創新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30 | 分類號: | G09F9/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駱文欣 |
| 地址: | 430205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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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彎折 顯示 模組 顯示裝置 | ||
1.一種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
顯示面板組件,所述顯示面板組件包括柔性顯示面板,所述顯示面板組件還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為所述柔性顯示面板的出光面;
所述顯示面板組件還包括第一可彎折部和第二可彎折部;
所述可彎折顯示模組包括內折狀態、展開狀態和外折狀態;
在所述展開狀態下,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和所述第二可彎折部展平;
在所述內折狀態下,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向所述第一表面背離所述第二表面的方向彎折;
在所述外折狀態下,所述第二可彎折部向所述第二表面背離所述第一表面的方向彎折;
所述柔性顯示面板在所述外折狀態下的顯示區域面積大于所述柔性顯示面板在所述展開狀態下的顯示區域面積;
所述顯示面板組件還包括第一非彎折部、第二非彎折部和第一補償可彎折部;
在所述展開狀態下,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和所述第二可彎折部位于所述第一非彎折部和第二非彎折部之間;
所述第一補償可彎折部位于所述第二非彎折部遠離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和所述第二可彎折部的一側;
在所述展開狀態和所述內折狀態下,所述第一補償可彎折部向所述第二表面背離所述第一表面的方向彎折;
在所述外折狀態下,所述第一補償可彎折部展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彎折顯示模組還包括用于帶動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和所述第二可彎折部形變的彎折結構,所述彎折結構位于所述第二表面背離所述第一表面的一側;
在所述內折狀態下,所述第一可彎折部的彎折半徑為R1;在所述外折狀態下,所述第二可彎折部的彎折半徑為R2,R1<R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所述顯示面板組件還包括第二補償可彎折部;
所述第二補償可彎折部位于所述第一非彎折部遠離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和所述第二可彎折部的一側;
在所述展開狀態和所述內折狀態下,所述第二補償可彎折部向所述第二表面背離所述第一表面的方向彎折;
在所述外折狀態下,所述第二補償可彎折部展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沿所述顯示面板組件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和所述第二可彎折部至少部分交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內折狀態下,所述第一可彎折部的彎折中心線為第一彎折中心線;
在所述外折狀態下,所述第二可彎折部的彎折中心線為第二彎折中心線;
沿所述顯示面板組件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彎折中心線和第二彎折中心線重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內折狀態下,所述第一可彎折部的彎折中心線為第一彎折中心線;
在所述外折狀態下,所述第二可彎折部的彎折中心線為第二彎折中心線;
在所述展開狀態下,沿平行于所述第一可彎折部所在平面的方向,所述第一彎折中心線和所述第二彎折中心線之間的間距為A,其中,A>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A≤π*(R2-R1)/2。
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展開狀態下,所述第一可彎折部沿第一方向的長度為D1,所述第二可彎折部沿所述第一方向的長度為D2,其中,D1=π*R1,D2=π*R2,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彎折中心線的延伸方向,且所述第一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一可彎折部在所述展開狀態下所在平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彎折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彎折顯示模組還包括中框,所述中框用于容納所述顯示面板組件;
所述第一非彎折部與所述中框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非彎折部與所述中框可滑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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