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纖塑復合再生質粗粒及制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557910.6 | 申請日: | 2021-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433472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6 |
| 發明(設計)人: | 唐禹豪;唐宏瑋;陳匯宏;胡嘉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唐禹豪;陳匯宏;胡嘉慶 |
| 主分類號: | C08L101/00 | 分類號: | C08L101/00;C08L1/02;C08L77/00;C08L69/00;C08L23/06;C08L23/12;C08L25/06;C08L27/06;C08L67/02;C08L55/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7199 浙江省臺州市三***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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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 再生 質粗粒 制法 | ||
1.纖塑復合再生質粗粒,其可作廢纖維、廢塑料與“纖塑復合再生粒子”間的,或直接作與含“纖塑復合再生質”塑料制品之間的中間新原料,其特征在于如下1-1至1-2的任一與1-3至1-4的組合:
1-1.所述的“纖塑復合再生質粗粒”,其產品劑型至少可被設置呈甲/乙/丙/丁之第一組,或/和戊/己/更/辛/之第二組,或/和壬/癸之第三組,即可在第一至第三組中的甲至癸中任取一或多種以任意比的作攙兌聯用,就能方便地使纖塑復合再生質粗粒的下游之塑料粒子或制品中的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5%至78%范圍,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22%至95%范圍,前述“廢塑料和軟化劑”中的兩者重量之比,即W廢塑料/W軟化劑=100/0~100:
第一組:
甲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76%,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24%;
乙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35%,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65%;
丙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25%,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75%;
丁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5,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95%;
第二組:
戊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77%,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23%;
己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38%,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62%;
更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23%,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77%;
辛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10,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90%;
第三組:
壬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78%,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22%;
癸中包括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15%,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85%;
1-2.或在1-1項所述的“在第一至第三組中的甲至癸中任取一或多種攙兌聯用,控制了在纖塑復合再生質粗粒的下游塑料粒子或制品中的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為5%至78%范圍,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為22%至95%范圍”內,1-1項所述的“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中的甲至癸的各投料組合中的廢纖維總重量投料占比,與廢塑料和軟化劑總重量投料占比,皆可按市場客戶的定制來定;
1-3.所述的“纖塑復合再生質粗粒”,其組成的物料按第一或/和第二或/和第三組中的甲至癸各分組合配料投料,經粗粒造粒機處理后,得質地呈可被人手指/掌直接拉/扳/捏/撕/抓得碎的低強度粗粒,所述“低強度”,至少是抗拉強度≤3PMa的塑料之標樣試片;
1-4.1-3項所述“粗粒造粒機”,具體是指具有連續式進/出料功能的飼料顆粒機、有機肥造粒機、生物質燃料顆粒機的任一種,或再在前述“顆粒機”/“造粒機”之后再串聯螺旋切粒中碎機。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纖塑復合再生質粗粒”,其特征還在于:所述“廢纖維”,至少包括舊衣物、廢纖維地毯、回收的纖維料、紡織品縫紉中的裁剪邊角料、紡織企業排棄的含粉塵雜纖維、廢輪胎破碎后所獲的混雜纖維骨架之任一或多種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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